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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4-03-13 12:48   

  摩鑫注册-平台首页环境治理这个议题突出而且生动地反映了现代社会治理形态的一种深刻变迁:现代国家的治理在尺度上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这种变化体现为国家的功能在三个向度上被分散了:向上、向下、向外。也就是说,国家的角色功能正在被重新定义,一种新的治理地理正在出现(Reed&Bruyneel,2010:646-653)。具体而言,治理尺度的“上移”指的是,原来地方或者国家的功能越来越多地被更高一层级或者跨区域的组织和机构所承接。同时,重大议题也越来越超越地方国家甚或民族国家的界限,变得具有地区性或国际性的意义;治理尺度的“下移”指的是,人们开始把视线从自上而下的政治过程转向“在地化”的一些方面,意识到地方层面的权力、关系、地方性知识的重要性,希望通过地方层面的审议、协力而达成更高效、更具有合法性、回应性的一种治理。这主要体现在更多的非政府组织、民间企业和公民逐渐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来;治理尺度的“外移”涉及到很多维度,不仅指治理过程从国家机器更多地向社会开放,也是指行政和管辖边界层面的外移。环境问题通常是跨空间区域和时间边界的,因此就有必要在政府和相关行动者之间找到一个环境治理的合作模式。这种多层次的治理不仅强调水平的跨地理空间的联结,也强调垂直的跨空间层级和组织层级的联系,强调多层级政府之间的知识、信息共享以及合作、对话。同时,这一治理体系并没有削弱国家的地位,而是着重于国家在各种政策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不同面孔”。引入治理尺度这个概念,是因为它能够很好地涵盖今天中国空气污染治理所面临的一些基本问题。反过来,空气污染这个议题也十分典型地体现了现代国家治理尺度变迁的趋势和特征。首先,空气污染是一个超越民族国家的全球性议题,对中国这样一个幅员广大的国家而言,空气污染问题也不能用特定的行政辖区加以区隔,那么,中央政府如何将空气污染的政策下放到地方以保障地方政府对空气质量问题负责,地方政府如何通过府际合作以实现区域污染的治理,这些都需要我们去思考治理尺度的变迁。同时,空气污染属于风险社会的一种表征,风险社会的来临呼唤更加开放、透明的民主机制的运行。风险的高度不确定性以及风险与民众利益的高度相关性决定了空气污染这类议题已经远远超出传统的政府行政管理的范围,而需要地方性知识、日常性知识的进入,需要公民社会、民间组织更广泛的参与,来共同化解其管理风险。这些也都需要我们去思考治理尺度的变化。

  (一)发展型地方政府与空气污染治理的困境一般认为,中国现今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体制性根源在于地方政府的发展主义特性。由于地方政府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环境问题的产生和环境治理两者在空间尺度上具有较大不一致性。正如白雪梅分析城市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困境一样(BaiXuemei,2007:15-29),把类似空气污染的环境问题整合进地方政治面临着两个基本困境:首先,在紧迫度方面,发展中的地方面临着更加紧迫的地方经济发展问题;其次,在尺度方面,环境议题超出了地方政府的关注范围,地方政府处理环境问题在空间、时间和制度三个维度都是困难的。空间维度的困难是指,地方政府一般会认为环境问题超出了其管辖范围,应该交由全国性政府去完成;时间维度的困难是,地方政府一般会认为处理环境问题超出了其任期范围。环境问题的出现不是一朝一夕的,其治理更是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段,因此,政府官员并没有强烈的动机去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应对环境问题;制度维度的困难是,由于地方政府在纵向上要受到更高层级政府的约束,在横向上要面对地方经济社会组织的压力,因此环境治理对于它们而言已经超出了自身的职责范围。地方政府的发展主义和其在治理污染问题上的激励缺乏当然也反应在空气污染上。如果浏览中国近30年空气污染治理的历程,就会发现,空气污染的防控和治理总是在“疲惫地追赶”高速发展和变迁的经济状况。20世纪70年代,空气污染治理的主要对象是烟尘;到了80年代,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以酸雨治理为核心的第二阶段,重点转移为对硫等污染物进行集中控制。从20世纪初开始,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成为全世界聚焦的一个中心,温室气体的减排使得中国如何在能源消费方面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效率、调整工业结构成为新的问题。最近10年左右,中国大气污染的复合型特征日益增强,高浓度的一次污染和二次污染同时存在,城市灰霾天气不断增多。这种新的空气污染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特别是从近两三年起,二次污染、复合污染、区域污染等这些名词开始进入公众的视野,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环境绩效构成了较大的社会压力。但二次污染物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未被列入空气污染物指标体系,因为一旦列入则意味着中国七成城市的空气质量不达标,环保部门近30年来的空气污染治理又将面临一份“满纸黯然的成绩单”。总体而言,不同阶段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空气污染使得污染的控制策略不得不相应地发生变化,但是这种“倒逼”机制始终太过滞后和低效。因此,要从目前的总量控制真正转向质量改善,真正从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公众的健康出发进行污染治理,把空气污染的议题维持在公共议程中,就需要把空气污染从一个地方性的议题变成国家性的议题,在这个过程中,国家需要发挥首要作用。

  (二)复合型区域型空气污染形态和治理体制的困境中国近30年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使得多种空气污染问题在30年内集中出现。这些污染问题并不是国外上百年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污染问题的简单叠加,而是一种更加复杂的污染状况。因此,中国目前的空气污染呈现出“复合型”和“区域性”①两种特征。首先在“复合型”特征方面,中国现今的空气污染是发达国家各个污染阶段的浓缩体,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使得一次污染和二次污染同时集中出现。其次在“区域性”特征方面,关于空气污染这个议题到底更具有地方性特征还是更具区域型特征,其实在国外就早有争论(Switzer,1998:191-192)。空气污染在其源头上可能更多地来自固定点源污染,具有很强的地方性,但是空气污染物会随着气象条件而长距离传输,因而经常呈现出跨行政辖区界限的区域性特征。然而,相较于复合型和区域型的污染形势,中国现行的大气污染控制策略和管理体制却暴露出严重的弊端。首先,现行的空气污染控制是一种量化控制。在现行官员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考核一般采用、同时也被认为最便捷高效的办法就是量化考核,抽象的、难以测度的指标往往无法被采用②。在这种指挥棒下,地方官员的目标是对上负责,完成指标、做足数字。就空气污染而言,政府关注的始终是“排放量”而不是“空气质量”。这也就是说,目前的空气污染控制和管理只是需要各级政府对现下有明确规定的某种污染物进行排放量的控制,完成其减排量。而这些污染物的选取并未见得反映空气污染的真实状况,真正的空气质量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无人负责的。这种单一总量的考核机制很难用以应对复杂的污染现状,因此空气污染治理的实际效果非常有限;其次,中国的空气污染管理模式是行政辖区区隔的管理模式,以行政区划为基本单位进行考核和管理,各地之间难以进行真正的协调治理。空气污染监测数据表明,高速发展的城市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使得中国地区空气污染一体化现象日趋明显,各城市的大气污染正逐渐从局地污染向区域污染演变。尽管大气污染越来越呈现出明显的区域特征,但是现行的环境管理还是没有太多突破行政辖区区隔化管理的窠臼。近几年,虽然中国也出现了一些区域性大气污染的试验,比如中国的四大城市在近几年的大型事件中,都不同程度地采取了“联防联控”,通过联合相邻城市采取共同措施控制城市的空气质量。但是,这种区域性空气污染治理目前还远远没能形成一种长效的机制。目前,面对空气污染的区域性特征,中国现有的制度架构和政府体制中还没有一种相对常态和成熟的制度安排以解决这一问题。复合型、区域型空气污染时代的来临意味着治理尺度怎样的变化?它们对于现行空气污染治理体制,乃至整个治理体制会产生什么样的冲击呢?首先,复合性的空气污染形态意味着以“指标”为核心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面临“失败”的局面。诸如PM2.5这种二次污染指标无法用单一污染物排放量限定的方法来控制,如果说原来的污染治理尚可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在的情况则是连这一点都难以为继了。也就是说,传统的通过指标、配额方式进行治理的方式已经越来越低效;其次,区域性的空气污染也意味着以行政辖区为区隔的治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将不得不被打破。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看到中央政府仍然试图在现有的考核体制下去解决辖区间的交互影响问题③,但是这种努力可以期待的绩效和适用性是值得怀疑的。在遭遇更复杂议题的情况下,这种区隔化的管理方式不可避免地走到尽头。空气污染就是这样一个议题:一个辖区的污染源可能对诸多其他地方带来污染,同时,任何地方也不可能视其他地区的污染为于己无关。各地之间互相污染、交叉污染,并且这种交互影响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要强过水污染等其他跨域环境问题。

  (三)风险社会及其民主意涵空气污染是一种典型的生态风险。风险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更是一个社会和集体建构的过程。虽然风险必定部分地来自于事实,但其更重要的部分在于大众通过社会的公共交流对风险进行阐释、界定和认知的过程(Strydom,2002:84)。也正因为如此,空气污染对思考当今中国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形态也提供了很好的一个切入点。现阶段的中国,在空气污染控制和防治方面,出现了一种“民意已过河,政策摸石头”的现象,民众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走在了政府的前列。以PM2.5为例,民众是促使政府将这项污染物纳入污染评估指标体系的直接推动力。早在政府作出反应之前,民间就已经开始了各种形式的空气质量调查,公众、环保NGO和媒体持续关注PM2.5数值变动,甚至走上街头自主去监测PM2.5数据;一些活跃的民间环保人士通过社会媒体引导公民参与空气污染的测量,推动政府的污染数据公开以及空气污染立法进程。环保人士潘石屹等人在微博上发起关于空气质量立法的动议,倡议应该对清洁空气立法。社会的压力最终促使环保部拿出了空气污染治理的时间表,拟定在2016年前分阶段地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体系。为什么空气污染这个议题突出地展现了这一点?传统上,政府可以利用其对科学技术的掌握及其对话语的垄断,来阻止污染等风险事实进入公众的视野。对于政府而言,总是希望很好地去“管理风险”,对民众的风险意识进行引导,通过专家垄断技术知识的定义和解释,进行“安全叙述”(郭巍青、陈晓运,2011:95-122)。但是,在面对空气污染这样的新型治理问题时,民众却并不会一味受制于国家对风险的管理,民众作为环境风险的直接感受者,能够用自身的日常性知识,也就是“社会文化理性”(Fischer,2000:40-44),来对抗国家对于科学和技术理性的垄断。国家与公民社会的这种新的力量格局,再加上长期以来国家对于公民表达的行政压制、体制运作中的协商不足等等,都更进一步地导致了公民对政府不信任的累积和发酵。从这个角度讲,我们看到了现代国家治理尺度的下移,更重要的是,类似空气污染这样环境风险议题的出现赋予了人们加深和拓展民主的机会,推动人们去更加积极地进行政治参与、公开讨论和民主协商,理性面对危及公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的风险,增强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于自然问题以及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发言权,争取公共决策者、技术专家以及普通公民之间更加平衡的权力-责任的关系。

  治理的尺度是一个描述性概念,但它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价值意涵。通过尺度的讨论,这一概念将治理的跨域化、在地化以及协力治理等多种治理的趋势整合起来。同时,这一概念也促使人们去思考:在面临诸如空气污染这类新的议题时,怎样在新的治理实践中对尺度和空间进行新的定义,治理的边界怎样被实体地和社会性地重构?而这些又为我们改进公共政策提供了怎样的启示?更重要的是,面对现代国家治理尺度的变迁,国家需要在治理的实践中怎样做出回应和应变?这一问题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但是,本文认为,事实上吉登斯所提出的“保障型国家(EnsuringState)”(吉登斯,2009:9)概念已经为我们思考这个问题提出了一定的框架。“保障型国家”囊括了空气污染治理过程中我们所需要面临的最重要的三个维度的思考,即:国家独立于利益集团来倡导环境政策的自主性、中央政府对于环境政策的贯彻力以及在环境议题上国家与社会的有序互动问题。“保障型国家”是吉登斯在《气候变化的政治》一书中提出的概念,“气候变暖的问题很多人都在谈,但很少有人愿意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把自己的行为与气候变暖的问题联系起来”———吉登斯将这种现象命名为“吉登斯悖论(GiddensParadox)”(吉登斯,2009:2)。为了解决这一困境,吉登斯提出了“气候变化的政治”的概念框架。这个概念框架主要由两个概念构成:“政治敛合(politicalconvergence)”和“经济敛合(economicconvergence)”。吉登斯认为,如果政治敛合和经济敛合两者之间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就会系统性地推动气候问题的解决。为此,吉登斯提出了一种更为积极的国家的概念———“保障型国家”。他认为,国家应该在应对环境问题时扮演“催化剂”、“协调员”的角色,鼓励和支持多元的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好的政策,同时确保环境治理的切实成效。为此,国家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是,要全力去提高政治和经济敛合度,比如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就是两个具有高度关联性的公共议题,是寻求政治经济敛合的一个典型例子;二是要让气候变化的关切深入到民众的日常生活当中;三是要避免让政治资本流出这个政策领域。因为对抗气候变化需要长期的政策,那么就需要把这些政策一直置于政治关切的最前端,把它牢固地锁定在政治议程中。

  保障型国家对于我们讨论中国的空气污染治理有着很重要的借鉴意义。首先,中国环境治理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问题,这个问题在本质上是吉登斯悖论的一种表现。保障型国家应该在这种矛盾中担当起环境议题倡导者的角色,致力于克服经济发展的盲目性。事实上,空气污染从一个地方性议题变成国家性议题也的确经历了一个过程。吉登斯在其语境下思考保障型国家的出发点是希望国家改变“去监管化”的态度,加强实质性的国家调节。对于中国而言,保障型国家首先是确保国家公共政策相对于地方保护主义利益、产业部门以及能源行业的自主性。其次,正如吉登斯特别提到的,中国治理气候变化的政策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中央政府试图加强“政治敛合”和“经济敛合”的各项政策在上令下达的过程中,往往经过层层官僚制的过滤,再次被简化为GDP崇拜。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环境政策的贯彻执行问题,是中国环境治理中关键的一环。在中国,量化考核和目标责任制是国家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路径,国家希望藉此控制地方官员的晋升机会,从而确保国家的重大政策在地方的执行以及地方官员对上级政府的忠诚。但事实上,现有方式并不能适应环境治理中的诸多问题。一方面,环境指标很多时候是复杂的、不可量化的;另一方面,地方官员为了达到考核目标往往操纵和扭曲真实的环境信息,在缺乏公民参与以矫正这些信息扭曲的情况下,重大的治理问题往往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量化管理和目标责任制等管理方式事实上是削弱了而不是加强了国家的能力(Gao,2009:21-31)。这也正是“保障型国家”的第二个意义向度。以空气污染为代表的环境议题为我们重新检视国家治理能力,加强国家能力建设提供了一个场域。环境治理需要政府努力寻求环境政策的政治和经济敛合,使得环境意识和环境政策能很好地与国家其他政治经济政策结合起来,保障环境政策的实现。

  最后,保障型国家区别于早期环境主义以及环保运动中“对抗国家”的思想,认为应该从现有的体制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这对在中国现有的政治体制下思考空气污染等环境治理问题有着很重要的启示意义。虽然社会运动、抗争政治似乎是一个古老的政治话题,现有学术研究也有很多集中于关注环境抗争,但是这并不一定能反映问题的全貌,尤其在诸如空气污染这类的环境问题上,公民的相关行动很多时候并不是高度政治指向的。公民所诉求的并不是挑战现有政治制度的权威和合法性,而是希望帮助国家、也从国家那里寻求帮助,以改善自身基本的生活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社会和国家在这类议题上的关系更接近于合作主义或者协同治理。因此,在保障型国家的框架下,国家寻求与公民社会的互动和互强,通过理性的协商和审议以共同推动高效的环境政策的产出和执行是解决环境治理问题的应然路径。这也是现有政治体制之下中国环境治理的应然方向。

  近年来,作为重要民生工程、菜篮子工程的畜禽养殖业得到快速发展,但是,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加快发展,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畜禽粪便、污水等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也迅速增加,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日趋突出。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户)的畜禽粪便产生量为2.43亿吨,尿液产生量为1.63亿吨,已居农业污染源之首。目前,大部分养殖场污染防治水平低下,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畜禽养殖粪便和废水未能得到妥善处置和处理,严重威胁人居环境和人体健康。

  2.1国家法律法规不够完善。2001年5月8日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实施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和2014年1月1日由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仅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建设管理提出了明确的污染治理要求。但对于养猪500头以下、鸡3万羽以下、牛100头以下的养殖场未作规定,且其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条款还是原则性的,缺乏具体性和可操作性,加上国家没有统一出台畜禽粪便污染治理技术规定和标准,尤其是对上述养殖规模以下的小型养殖场法律监控还是空白,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畜禽粪便依法监管和查处难以到位。

  2.2地方政府和养殖业主环境意识淡薄。有些地方政府在大力扶植和发展畜禽养殖的同时,忽视区域环境容量,没有对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提出规划布局、污染防治等建设要求,致使辖区内大、小畜禽养殖场无序发展;另外,畜禽养殖业主普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效益轻管理、重眼前利益轻长远谋划的心理,只注重养殖增效,不重视环境保护,畜禽养殖场未经环保部门环评审批和验收,擅自将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和污水直接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造成污染。

  2.3治污设施不齐全,环保投入严重不足。一方面,由于我国畜禽养殖没有实行准入制度,大部分规模养殖场的建设都是因陋就简,没有统一规划,缺乏必要的污染处理设施;另一方面,由于养殖是微利经营,污染治理投资与运行费用相对较高,养殖户单独治污资金匮乏,负担过重,大多数养殖场自身很难承受,致使畜禽粪便的处理、利用还停留在直接还田、甚至直接排放等粗放模式上。

  2.4缺乏部门联动,环保部门监管力不足。目前,畜禽养殖企业主要受畜牧部门管理,能养能卖已经成为养殖业主养殖盈利的最低门槛。对于畜禽养殖项目的环评审批及建成后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特别是规模以下小型养殖场,环保部门没有有效的制约性措施。

  3.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制。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养殖业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建立畜禽养殖行业准入机制,从行业准入、建设施工等源头实施依法监管。

  3.2加强环保宣传、提高环保意识。在全社会中,特别是在农村中大力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环保工作方针政策,增强环保国策意识。结合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污染事件,加强对民众的警示教育,摄制、制作一些以破坏环境为题材的警示教育片到企业、农村巡回放映,将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公之于众,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群众,唤起环境忧患意识,使民众进一步加深对遵守环境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法制意识,提高群众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3对已存在的畜禽养殖场进行限期整治。对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内已存在的畜禽养殖单位,地方政府应及时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限期搬迁或者关闭、限期治理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集中治理。

  3.4建立行业准入制度、科学规划、上大限小,合理布局。对新、改、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国家应建立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地方政府应结合当地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要求,科学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统筹考虑人口、城市发展、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对畜禽养殖业进行合理布局,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科学指导辖区内畜禽养殖的发展。

  3.5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各级政府应当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改造,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

  畜禽养殖业污染的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几个方面。畜禽养殖场污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含有大量的N、P等营养物质。养殖场废水一方面通过地表径流污染地表水,从而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另一方面通过土壤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使水中NO2-、NO3-浓度升高,人若长期或大量饮用,可能会诱发癌症[1]。研究认为,养殖业污染是导致水源氮污染的关键影响因子[2]。此外,粪便中的病原微生物也是养殖场污水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畜禽养殖中大气污染源主要是CO2、CH4、NH3、H2S等气体,它们主要来源于畜禽饲料中氨的转换及畜禽粪尿在微生物作用下的降解。畜禽养殖产生的废气CO2、CH4能加重温室效应,NH3、H2S可以引起环境酸化。并且空气中的病原微生物严重影响了动物和居民的健康[3]。畜禽养殖业中大量添加剂如Cu、Zn、Fe、As的使用,导致畜禽粪便中重金属元素含量较高[4~5]。畜禽粪便中的重金属和微量元素在土壤中累积,影响到土壤中各有机物的代谢,破坏土壤平衡,从而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的生长及农产品的安全性,进而危害人类健康[6~8]。目前,畜禽废弃物已成为农业土壤重金属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面对畜禽养殖业污染的严峻形势,“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农业源污染纳入了减排范围,核算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据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12年)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423.7万吨。其中,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53.8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7.6%,是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3.4倍。氨氮排放总量253.6万吨。其中,农业源氨氮排放量80.6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31.8%,是工业氨氮排放量的3.1倍。而畜禽养殖业污染又占农业源污染的95%以上。因此,畜禽养殖业已成为排污之首,其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了城镇生活与工业的污染物排放量之和。

  我国畜禽养殖业缺乏相关的引导和规划,大部分养殖场都是自由发展,普遍缺乏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如固定的防雨、防渗粪便堆放场和污水、尿液储存池。固体粪便堆放在露天场地,且无防渗措施;污水、尿液储存在无防渗措施的储液池中。在降雨过程中,畜禽粪便及尿液中的氮、磷、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质通过地表径流及地下渗漏的方式发生转移,导致大量污染物质进入周边及地下水体。

  由于传统养殖习惯,大部分老养殖场内部的环境管理比较粗放,加之畜禽养殖业受市场因素的影响,效益波动较大。因此,畜禽养殖单位主动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而目前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力度不够,污染减排工程建设推进工作存在较大的阻力,进展缓慢。

  随着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不断加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等。目前,最新的法律法规是国务院于2013年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这是我国首部国家层面上的农业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此条例将激励我国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的进一步资源化利用,引导畜禽养殖业走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养殖之路。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目前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还需要不断地完善,以增加其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才能有效应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

  受传统养殖观念的影响,大部分养殖单位缺乏对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的意识。建场时只考虑养殖,没有考虑养殖废弃物的储存、处理及利用的问题,粪便随意堆放、污水、尿液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缺乏主观能动性,对政府的要求能拖即拖。因此,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推动工作存在较大的困难。

  畜禽养殖沼气工程是以畜禽养殖场的粪便污水为原料,在厌氧条件下,通过微生物发酵,将其中的高分子碳化合物分解为小分子物质的过程[9]。沼气工程是集污水处理、沼气生产和资源化利用为一体的系统工程。通过沼气工程不仅减少了环境污染,而且产生了新型能源-沼气。沼气是一种优质清洁能源,可以用作照明、炊事或生产用能,以减少对煤炭、天然气、电力等能源的消耗[10]。目前,沼气技术在我国已经非常成熟,养殖场可以根据自己的养殖规模建设相应大小、相应种类的沼气池,并配备相应面积的沼渣、沼液消纳土地,使养殖场的污染物达到零排放。

  微生物燃料电池是一种利用微生物将有机物中所含的化学能直接转化成电能的绿色产能技术[11~12]。该技术具有能量转化效率高、反应条件温和、清洁无污染等优势。目前,微生物燃料电池尚处于起步阶段,燃料电池功率低是制约其发展的一大瓶颈。通过研究非贵金属催化剂、阴阳极材料的优化、质子交换膜的改善、微生物的筛选和培育、生物膜固化技术等,可以突破燃料电池发展的瓶颈,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南开大学的金涛通过对阴阳极材料修饰改性,对微生物燃料电池进行了优化,获得了该技术处理畜禽废水迄今为止最高的功率密度[13]。随着微生物燃料电池技术的发展及推广,畜禽养殖废水不仅得到了处理,而且产生了新的能源-电能,同时解决了环境污染和能源危机问题,实现了双赢。

  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及丰富的氮、磷、钾等营养物质,是农业生产中需要的宝贵资源。我国传统农业的施肥方式是简单的堆肥后还田,或者是直接还田。由于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病原菌和虫卵,还田后对农作物及人体健康存在一定的危害。目前应用较为广泛且最具有市场前景的是生物有机肥法。生物有机肥是畜禽粪便经生物肥菌种发酵、除臭和完全腐熟后加工而成的有机肥料。能够调理土壤、提高土壤肥力,使农作物大幅度增产。生物有机肥法是一种集处理和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于一体的生物方法。这种方法处理粪便的优点在于最终产物无毒无味,且干燥,易包装、使用,而且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14]。由于畜禽粪便中含有重金属,而目前缺乏有效的去除重金属的方法,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大量使用易引起土壤重金属污染。因此,生物有机肥技术还需进一步完善。随着国家对有机肥生产、使用等税收、补贴政策的推广,有机肥生产技术的开发研究,生物有机肥产业将会进一步得到推广。

  研究证明,畜禽粪便含有大量未消化的蛋白质、B族维生素、矿物质元素、粗脂肪和一定数量的碳水化合物,经过加工处理可成为较好的饲料资源[15]。但由于畜禽粪便作饲料存在能量低,矿物质含量较高等营养不平衡,此外,畜禽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各种添加剂,其大部分残留在粪便中,粪便再作为饲料使用时,可能会出现超标甚至中毒的问题[16],所以目前发达国家已不主张使用畜禽粪便作饲料[17]。

  针对地方环境特点,对畜禽养殖业的发展进行合理规划,合理布局,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根据养殖业规模、养殖废弃物的特点决定地方种植业结构。通过农牧结合,以农养牧的方式来解决养殖业污染,使养殖业废弃物充分得到资源化利用。

  目前我国畜禽养殖规模化、专业户程度不高,根据《中国畜牧业年鉴2012》数据统计,2011年我国生猪规模化(年出栏≥500头)养殖场(小区)户数为23.7806万户,非规模化养殖户数为5763.6539万户,占总养殖户数的99.6%。畜禽养殖散养化程度较高,给畜禽废弃物集中处理带来了不便。因此,积极鼓励、引导家庭养殖户向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转变,向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改变传统的养殖模式,走清洁、生态养殖之路,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对于没有足够的土地来消纳养殖废弃物,政府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引导规模化养殖单位建立废弃物综合治理设施,如:沼气池、微生物燃料电池、生物有机肥厂等处理设施。发展一批规模较大、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的示范企业,以带动周围区域畜禽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使养殖废弃物转换成能源及肥料,既避免了环境污染,又缓解了能源危机。

  通过电视、网络、宣传栏、培训班等方式,大力宣传和推广畜禽养殖污染的科普知识和防治技术。让人们了解并熟悉养殖业可能造成的各种环境污染及危害,掌握畜禽养殖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以加强养殖单位污染防治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广大养殖户的环保意识,激发养殖户的治污紧迫感和责任心,变要我治污为我要治污[18]。

  虽然我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由于畜禽粪便中部分重金属超标,要加强重金属钝化技术研究,确保安全后,粪便才能制作肥料或饲料[19]。利用微生物燃料电池处理畜禽废水的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它的推广与应用还需进一步研究。各地区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根据自身环境和养殖特点,深入开展研究适合本地区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及利用核心技术。这也是目前我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关键之路。

  目前的水污染治理模式主要还停留在“谁污染,谁治理”的阶段,其中工业污染占了环境污染比例的70%,而其中社会化第三方参与治理仅仅占了5%,相比于生活污水的治理50%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治理来说,比例相差甚远。因此引进经验丰富的第三方参与到水污染的治理当中是极其有助于提高目前的水污染状况,尤其在相对专业的工业污染方面,长期致力于生产净化水的设备的第三方企业相比政府而言有更加明显的专业优势,有助于提高治理的效率。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导意见》明确了今后改革的方向将转变为“污染者付费、责任公担、集中治理、全过程控制”的管理模式,排污企业治污责任通过合同方式向环境服务公司转移与集中,而不是主要由企业和政府之间协调管理。这些环境公司一般都是由原有的环境防治设备生产商转型而来,如:碧水源、桑德环境、中电环保等等,都是具有相当经验的成熟的环境公司。这些环境公司通过委托治理与托管运营的方式,接受企业的委托或者托管来帮助企业完成排污的指标与任务,达到环境处理标准,政府则主要在其中作为监管与审核的部门进行检查与审查。

  委托治理与托管运营两种模式相同点在于两者都是环境服务公司代为处理治污的问题,但是相比来说,在委托治理模式之下,环境服务公司对于治污设施拥有或者部分拥有这些设施的产权,相当于环境企业用自己的设备进行全权,而托管运营则是环境服务公司仅仅接受企业的托管委托,不具有治污设备的产权,仅仅是运营和管理的作用。

  这两种模式的出现无疑会大大加强企业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效率,本来对于治污不太了解的企业现在将这部分工作分出去管理,有助于企业能专心用于生产,而同时促进环境服务公司的发展。但是最重要的还是政府在其中的定位。政府应当以一个中立的角色,主要起到监管和协调的作用,首先要对于环境服务公司做好监管,审核环境服务公司的技术资格和设施设备,不让不符合市场条件的主体进入到这个市场之中,而在其与企业合作的同时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做好监管,协调好企业和环境保护公司的合作治污。

  诚然在环境问题上政府在大的方面应当起到主要的领导作用,但是在具体的执行方面,政府部门应当做到不过多的干涉市场,只要审核达标,技术过关,符合环境要求之后,政府不应该过多的参与到市场的竞争与市场的选择之中,以免发生环境公司和政府之间产生过多的利益关系,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转。

  第一,由于市场仍然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新兴的市场主体往往很容易发生市场需求不明显导致企业初期阶段难以适应市场的情况,因此还需要政府的扶持与帮助,发改委、财政部的500亿的国家环保基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这些新兴公司提供一定的低利息与长周期贷款,但是在长期的过程之中,政府应当做好协调的工作,帮助第三方治理公司完成市场化的过程,建立良好的治理企业与工业企业的交流平台,用开放的市场让第三方污染治理能够得到真正的发展。

  第二,做好环境教育与民间活动,在协调工业企业与治理污染企业的同时,普及环保教育活动,目前的环境污染很大程度上还是企业以及民众在自身的环境意识方面与国外存在较大差距,第三方治理今后的发展必定需要民众有较高的环境意识,以及保护环境的国民素养。这一点上中国还是应当学习国外的经验,如日本的环保教育模式,从企业、学校到大大小小的社会团体,都会定期的开展环境保护的知识讲座,学习环境保护的知识,宣传环保的政策。只有我们有了这种环境的意识,才能真正的为第三方治理打下社会的基础。

  第三,可尝试培育循环产业,将各个企业的废弃物循环利用,变废为宝,政府在合理安排企业布局的基础之上,为环境治理企业提供能够建立污染物再循环利用的条件,真正意义上实现“物”的循环。减少因为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资源浪费以及降低可能发生的危险。政府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做好统筹规划的角色,为第三方治理开创良好的环境,协助完成整个大环境的改善与保护。

  (一)莫尔的经典“三圈”理论。“三圈”理论是由哈佛大学马克莫尔教授在《创造公共价值:政府战略管理》(1995年)一书中最早提出的。该理论是关于领导者战略管理的一种分析工具,它以“价值”、“能力”和“支持”三个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为框架,开展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进行相机分析。主要观点是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政府制定任何公共政策或实施战略计划时,必须坚持价值(V)、能力(C)与支持(S)三个因素相互统一的原则。

  不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可能包含着价值、能力和支持等“三圈”的不同组合。政策方案或计划项目只能是“愿景”,没有实施能力和公众支持,那只能梦想(梦想区V),有价值又有能力就可成为实现梦想之区(梦想实现区V+C);缺乏公共价值只是代表少数人的利益,属于别人的梦想(别人的梦想区S),甚至可能给公共利益带来严重损害(噩梦区C+S);具备价值、能力和支持三个条件,那就可以放心去做(耐克区V+C+S),然而这只是一个理想状态,更多的公共决策是具有公共价值,但目前尚无能力或尚未得相关者支持,这就要求政府官员提升自身的领导力,开展工作创新,“将新的尚不欢迎的现实,呈现给个人、组织或整个社会,让他们认可,并成功地适应新的现实的过程”。

  (二)“三圈”理论适用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决策分析。与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工业点源污染相比,农业面源污染具有“点多、面广、源杂、分散隐蔽、不易监测、难以量化”等特点。欧美发达国家经过上百年的努力,工业点源污染才得到有效控制,目前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绝对主要污染物。1990年美国面源污染占污染总量的2/3,其中农业面源污染的贡献率为68%~83%,氮、磷营养元素是农业面源污染主要的污染物质。丹麦270条河流中94%的氮负荷、52%的磷负荷是来自于农业面源污染。发达国家既有较强的政府执行能力,又有广泛的公众支持力度,它们通过采取立法、发展替代技术、实施补贴等政策措施以及生物工程技术手段,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机制,取得明显的治理效果,以美国为例,1990-2006年期间农业面源污染面积就减少了65%。当然,由于受到各国(地区)政治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结构以及自然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决策面临着不同的价值、能力和支持等三圈的不同组合。近年来我国长江、珠江等大江大河流域以及福建省闽江、九龙江等区域性流域的农业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虽然具有明显的公共价值,但它明显受制于地方政府有限的资源能力以及粮食安全、农民增收等现阶段更重要的民生需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面临着制度、技术等多个相互矛盾的制约因素。因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既是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要求,又是区域环境管理中需要政府着力破解的重要课题。

  (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具有明显的公共价值。上世纪90年代以来,福建省农业产业结构逐步由过去“以粮为纲”的单一结构向农林牧副渔并举的多元结构转变,具体表现为种植业比重下降和养殖业比重上升、粮食比重下降和经济作物比重上升。1990年至2010年福建省“肉猪年出栏数”由766.46万头上升到1963.31万头,粮食种植面积由2745.92千公顷下降到1232.30千公顷,经济作物由同期的665.35千公顷上升到1038.59千公顷。同期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农药和薄膜施用量以及畜禽污染物排放均大幅度增加。闽江上游的三明和南平两地市是福建省现代农业比较发达的地区,规模化、集约化的种植业和养殖业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和农民收入水平,同时加剧闽江流域面源污染程度。因此,农业产业结构升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突出地表现为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闽江畜禽养殖污染负荷约占全流域的60%,畜禽养殖废水的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约为流域工业废水排放量的5.7倍和7.5倍;闽江下游福州市郊16种蔬菜的硝酸盐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含量超标严重,已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上限的2.76倍。农业面源污染所产生的化肥、农药、重金属残留物等有害物质一旦进入水体,会直接殃及水生生物,某些有毒物质还可能通过食物链的密集作用使处于食物链高位的人或畜中毒。可见农业面源污染不仅会加重流域水体的营养化,加快土壤退化,危及流域生态安全,而且影响着特色优势农产品外贸出口的竞争力,影响着消费市场的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已刻不容缓,既是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大事。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执行能力有限。我国现行环境政策主要是针对工业点源治理而设计的,各级政府主要采用“命令控制”性的行政手段、排污收费等约束性的经济手段和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向企业提出具体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或者命令其采用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的的生产技术标准,从而达到直接或间接限制污染物排放,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的目的。但是,这种“命令一强制”性的环境治理范式,往往针对的是那些具体的、可以用指标量化的环境问题以及点源污染,但对点多 面广的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并不明显。当前地方政府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主要采取物理和生物防治等工程技术手段,相对忽视农民参与式激励性政策体系的构建,尤其是在现行的碎片化行政体制下,地方政府不仅要鼓励农民参与面源污染防治,而且要处理部门间利益矛盾。农业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到环保、农业、畜牧、林业、国土、水利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能交叉重叠、存在空白,缺乏统筹协调,难以监管到位;各个部门之间谁也无权命令或指挥、协调别的机构,部门间责任权利边界模糊导致经常出现沟通不畅、协作不力、相互推诿与扯皮的现象。县、乡(镇)、行政村基层环保能力十分薄弱,绝大部分乡(镇)和行政村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农业污染“无人管、无力管”的现象普遍。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的农户支持度低。从农业微观经营角度看,农户经营行为短期化是导致农业面源污染的直接根源。农民是理性的,“全世界的农民在处理成本、报酬和风险时是进行计算的经济人。在他们小的、个人的、分配资源的领域中,他们是微调企业家,调谐做得如此微妙以致许多专家未能看出他们如何有效率。”农产品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个体农户在农产品销售中难于把握市场价格,只能采取以大量施放化肥农药和增加种植养殖面积及数量为主要手段,以追求产值最大化为直接目标;并在利用公共环境资源创造自身财富的同时,尽量地将生态环境治理成本外部化。随着福建省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演进,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386199”部队成为闽江上游南平、三明等地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力军。由于大多数农民文化素质和环保意识较低,没有掌握好正确的、环境友好型田间管理技术,在缺乏农业技术辅导的情况下,主要根据往年经验过度施放化肥农药,个体农民大量利用化肥和农药,既可以获得较高的产品和经营收益,又可以从繁重的劳动中解脱出来,减少劳作的艰辛。“高度依赖化肥农药”不仅是农民的理性选择,而且已成为他们的一种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

  (一)提升全社会对环境治理的价值认同和支持。早在2000多年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说过:“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思想根源是政府和农民的环境观念淡薄,政府部门没有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存在着“重经济轻环保”、“重城市轻农村”、“先污染后治理”、“放任自然消减”的思想;农民环保意识普遍较差,责任感不强,粗放经营和随意排污等生产生活方式短时期内难以改变。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强调要“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并把生态环境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提高政府的执行能力,增加农民自主参与的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升全社会对环境治理的价值认同和支持。从政府的角度看,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需要由经济增长型政府逐步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由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观以及官员考核体系转变为注重绿色GDP、公共服务和民生改善的综合指标评价体系,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战略目标,充分认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区域节能减排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到政府环境治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从农民的角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面源污染危害的认识,引导农户树立现代农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理念,探索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的发展路子。同时扩大公民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大家共同减少污染,关爱家园。

  1.加快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法。当前我国缺乏从源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限定性生产技术标准,缺少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的环境经济政策;原则性规定多,配套性细则规定少,可操作性不强,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以流域为单元进行立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发达国家的普遍经验。基于福建水系的相对独立性,建议制定《福建省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加快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农业环保执法监督监察机制,并尽快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方案。

  2.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组织体系。增加县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编制,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在条件允许的乡镇先试点设立环保机构,争取用3年的时间,所有乡镇全部设立环保站,从根本上扭转农村环保“缺胳膊少腿”的状况。在农村“六大员”基础上设立环保员,加强农村环保宣传、环境监督等执行力。

  3.设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在目前环境治理的组织资源能力有限的条件下,遴选若干个条件较好的区域,设立省、市和县不同层次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是一种现实可行的选择。围绕农田化肥农药减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和规模化养殖污染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推广综合防治技术。实行奖励和补助相结合的投入方式,加大“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支持力度,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发动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愿筹资筹劳,参与面源污染防治。探索建立村民环境自治机制,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起到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作用。

  (三)建立农户参与式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利益相关者激励相容机制是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关键环节。中央政府的规制缺失、地方政府的GDP偏好、个体农户的驱利性和第三部门发育的滞后性,使得流域面源污染成为个体理性选择所造成的“集体行动的困境”。流域面源污染有效治理将取决于能否通过创新性的思维方式加强利益相关者互惠基础上的互动,建立相互间激励相容机制,摆脱集体行动的困境,实现多元主体信任合作机制。这就要求政府不仅仅要采取强制手段,包括严禁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对被列入“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 dylw.net双禁”的“两高”农药全面清出市场,在农业生产上禁止使用等,同时更要建立以经济激励导向的鼓励性政策,引导农户由被动参与转变为主动参与、由政府单边治理向政府企业和农户多元治理主体共同治理转变、由以强制为主的政策导向转变为激励为主政策导向,由以末端治理为主转变为农业生产全过程治理,建立起政府引导、农户自主参与的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机制。政府环境政策的效果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取决于农户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的接受意愿。以无偿技术援助、有机肥价格补贴和尾水标准等三项政策为例,农户对无偿技术援助政策的接受意愿最大,尾水标准政策的接受意愿最低。因此,以提高化肥利用率为特征的无偿技术援助政策,既能从源头减少化肥施用量的政策目标,又能降低农业经营成本,有效地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的结局,是未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设计的首要选择。政府提供无偿技术援助等以激励为导向的政策措施,使得农户在最大化个人利益的驱动下,愿意采取有利于环境政策目标实现的经济行为,最终使农户在达到个人目标的同时也实现了环境政策的目标。

  曹俊德“三圏”理论的核心思想及决策方法论意义.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1).

  卞辑部.美国如何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北京:北京农业2009(1):50.

  邱孝煊,黄东风,蔡顺香.福州蔬菜污染及污染源调查和治理研究 .福建农业学报2009,15 (1): 15-21.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区域内空气重污染现象大范围同时出现的频次日益增多,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①雾霾成了网上出现频率最高的词语,治理雾霾已成为改善民生和置于经济发展之上的当务之急。治理大气污染既与民生紧密相连,也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措施。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不断加大。坚决向污染宣战、治污环保已成为我国政府的核心目标。2013年9月,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政策举措。截至目前,已有25个省(区、市)制定了本地的落实方案。一场以雾霾治理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己在全国打响。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环境审计是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发挥作用。大气污染防治审计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审计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迅速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审计行动计划,积极组织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审计项目,把大气污染防治审计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环境审计任务抓实抓好,为实现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各地落实方案提出的防治目标发挥审计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大气污染防治审计的主要任务有:一是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分析评价政策效用,促进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规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为;二是检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分析评价资金使用效果,促进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检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情况,分析评价项目的建设运行情况,促进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的运营效果;四是检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情况,分析评价政府的履责绩效,促进落实大气污染的防治目标责任制,加快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各级审计机关要以促进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各地提出的落实方案为目标,按照“摸清基本情况、揭露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原因、促进政策落实、完善制度机制”的工作思路,以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为主线,以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的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为主要对象,组织开展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大气污染防治审计的显著特征是绩效审计,要完善审计内容,加强审计组织,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成效。

  环境政策分为控制型手段和经济手段两种类型。控制型手段以环境成本内部化为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基于环境资源利益的调整。相比控制型手段,经济手段具有促进环保技术创新、降低环境治理成本和行政监控成本等优点,主要运用财政、价格、税收等政策。信贷、金融等政策近年来在不断完善,在大气污染防治中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经济手段主要发挥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引导激励。如已经在推行的脱硫电价政策,有效地解决了电厂脱硫的资金运行问题。二是惩罚抑制。如排污收费政策对企业排污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同时,还可以通过收费筹集资金,为污染治理提供支持。

  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由35项措施组成,涉及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企业技术改造、调整能源结构、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健全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责任等诸多方面。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全国31个省(区、市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和梳理了近期需要完成的22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6项能源结构调整政策,涉及气代煤和洁净煤的扩大使用等;10项环境经济政策,涉及价格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等;6个方面的管理政策,主要是考核办法、节能环保标准等。

  为了加快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4年2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在抓紧完善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以下措施:一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跨区送电项目,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广使用洁净煤。促进车用成品油质量升级,2014年年底前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推行供热计量改革,开展建筑节能,促进城镇污染减排。加快淘汰老旧低效锅炉,提升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水平。提前一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二是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煤层气发电等给予税收政策支持。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2014年安排100亿元,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制定重点行业能效、排污强度“领跑者”标准,对达标企业予以激励。完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加大力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大力支持节能环保核心技术攻关和相关产业发展。三是落实各方责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完善水泥、锅炉、有色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环境信息。①

  各级审计机关要以促进政策作用有效发挥为目标,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促进政令畅通。要密切关注财政、能源、产业、价格、投资、税收、信贷、金融等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深入分析政策实施效果和政策目标实现状况,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措施不完善、不配套、不衔接、不适应以及政策目标未实现等问题,为政策措施的及时调整和完善提供参考和依据,促进提高政 策效用,促进各项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合理和有效。要以《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等为依据,密切关注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政策标准的约束和引导作用,揭露和查处防治规划政策措施不落实、违规排放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营不正常、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促进落实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政策、制度。

  根据科学论证及评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共需投入资金1.75万亿元。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污染治理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政府投入资金优先支持列入规划的污染治理项目。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重点用于工业污染治理、交通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以及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防”、“以奖促治”等方式,加快地方各级政府与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的进程。地方政府根据规划计划确定的大气污染控制任务,将治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②各级财政加大涉及民生的“煤改气”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环保能力建设等政策支持力度,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省级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大省级基本建设投资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投入。此外,国家实行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用于大气污染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并由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

  随着各级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投入的加大,加强资金监管已成为当务之急。各级审计机关要以促进资金合规有效使用为目标,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监督资金合规使用,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揭露资金虚报冒领、违规申请、挤占挪用、滞留沉淀和监管弱化、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防止资金“跑、冒、滴、漏”。要分析评价资金的使用效果,促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资金投入的有效性。要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要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揭露偷漏拖欠、挤占挪用、违规使用等问题,促进管好、用好排污费。对排污费被挪用的,审计机关要责令退回挪用款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予以追回,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要通过审计,筑牢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对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得到合规有效的使用。

  2014年地方“两会”纷纷把环保治理列为关注焦点,不少省份和地区拟投入巨资加快大气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分为二氧化硫治理、氮氧化物治理、工业烟粉尘治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油气回收、黄标车淘汰、扬尘综合整治、能力建设八类。其中能力建设重点包括区域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企业污染排放监控能力建设、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建设、污染排放与环境质量调查等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投资总需求约3500亿元,其中二氧化硫治理项目投资需求约730亿元,氮氧化物治理项目投资需求约530亿元,工业烟粉尘治理项目投资需求约470亿元,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投资需求约400亿元,油气回收项目投资需求约215亿元,黄标车淘汰项目投资需求约940亿元,扬尘综合整治项目投资需求约100亿元,能力建设项目投资需求约115亿元。①

  各级审计机关要以促进项目顺利建设和有效运营为目标,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揭露项目管理不善,违规使用建设资金,项目达不到预期的节能减排效果,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和建成运行,提高项目运营效果。要重点关注建设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对新建、改建、扩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要检查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建设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不得开工建设。要监督建设单位保证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监督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②为实现这一具体目标,必须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到65%以下;鼓励民间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国务院与各省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认真执行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特别是在重点污染源治理、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调整能源结构、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等方面,不搞地方保护,不搞临时突击,不搞数字游戏。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卡住违规项目,坚决惩治违法排污,切实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让人民群众看到大气污染防治的决心和诚意,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环境质量改善成果。

  各级审计机关要以促进实现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为目标,通过资源环境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途径,对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重点检查本级政府及其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项目 单位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管理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重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运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等情况,注意揭露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乱上不符合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未实现,以及资金分配不合理、管理不严格、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通过对有关地方和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的审计监督和评价,促进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加快火电、钢铁、水泥等落后产能及小锅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行业落后工艺的淘汰步伐,加快实现二氧化硫(是造成雾霾的因素之一)和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以及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浓度下降的目标。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各级审计机关要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审计工作重点,构建大气污染防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的整体工作格局。财政审计要关注各级政府制定、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制度,以及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财政资金的情况,揭露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位,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财政资金分配、使用与管理中存在的不合规、不真实等问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要关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建设项目在规划布局、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生产运营等环节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大气污染防治产业政策,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及其防治措施的合法性、效益性,揭露违反国家大气污染防治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等问题。金融审计要关注金融机构对国家重点支持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保险支持情况,关注“绿色信贷”政策执行情况,揭露违规向国家限制类、淘汰类行业和企业发放贷款,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企业审计要关注企业执行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与使用效果,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效果,揭露挪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排放废气、造成高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外资运用审计要加强对国外贷援款节能减排促进项目、环境保护公约项目和生态环境改善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关注项目执行环境政策和项目环境目标的实现情况,促进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绩效。经济责任审计要关注领导干部(人员)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目标的情况,揭露责任制度不完善,考核目标不明确,以及由于决策失误、履责不当、行政不作为和管理不力造成的大气污染等问题。

  一、开题报告作为学位论文撰写和学位申请的重要材料,应及时完成,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开题报告,应由学生提出申请,导师签字同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盖章后交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

  在党的和全会精神的深入贯彻中,为认真践行的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足国家“三农”工作实际和新时期发展需求,以消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土壤质量和水质环境的改善,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要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党到报告也再次强调要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以及2021年中央1号文件也指出: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面源污染进入中国环保议程的时间较晚,其实与中国面源污染的严重情形很不相称。整体上讲,目前中国的面源污染控制仍处于研究和规划阶段。有限范围内的一些治理项目主要侧重于从工程技术的角度分析面源污染的成因并实验相应的治理方案,取得的实际效果还非常有限。

  面源污染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地表水质量严重下降;水源水质污染增加了城市供水风险和处理成本;农村生活用水困难,相当比例的农村人口饮用不洁水,农村人口的基本生活质量难以得到保障;水生动植物消亡,生态平衡遭到破坏。

  万盛区是重庆市的老工业矿区和重要的能源基地。辖区矿藏资源十分丰富, 有煤炭、硫铁矿、白云石、石灰岩、石英砂、滑石、萤石、粘土类等,其中煤炭为主要矿产资源。2020年已探明的煤炭工业储量为4.87675亿t, 硫铁矿储量130万t。传统的煤炭工业至今仍源源不断地为重庆工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能源, 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矿区生态环境问题, 并日益成为制约万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在目前工业点源水污染已经基本得到有效控制的形势下,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已成为影响地表水质量的主要因素,万盛区由于多年来的采选矿, 市区东、南部山地主矿区的地表遗留下许多采空区, 采选后的尾矿堆积量和堆积点日益增多, 矿区四周及市区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大量泥沙从采空区涌入市区淤塞排水通道, 带来洪灾隐患。采矿耕地减少和耕地质量下降, 城郊农民粮食减产, 收入降低, 危害和制约着万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已刻不容缓。

  化肥农药中农作物等增产中会起重要作用,但其中起作用的有效成分少,截止2020年底,我国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为40.2%左右,农药平均利用率为40.6%左右。它们剩余的成分就会通过各种途径,比如径流、淋溶、反硝化、吸附和侵蚀等进入环境中,使水体里面等藻类植物大量繁殖,消耗大量溶解氧,导致水体失去活力,丢掉原有的功能,水色变绿、变黑,严重的时候散发恶臭。那些剩余成分,还会改变土壤的特性和结构,使土壤板结,有机质减少和重金属物质残留。

  近年来,畜禽养殖业由农民个人的家庭饲养逐步演变成集约化、工厂化养殖,养殖的废弃物处理却跟不上发展,设备设施相对落后和陈旧,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大量养殖的畜禽类的排泄物无法及时处理,让传统的农家肥变成了污染物,最终随着雨水或者人工的冲洗,污水流入农田、河道、湖泊,造成土壤和水体污染,对环境造成危害。

  农村地区每年收获季节由大量的秸秆堆放中田间地头,有的采用就地集中焚烧的办法处理,燃烧产生的浓烟污染空气,危害百姓的身心健康。

  传统农膜废弃中耕地中自然降解至少需要上百年的时间,会影响和破坏土壤原本的性质,妨碍农田机械化耕作,抑制农作物的生长,降低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农膜残片容易随农作物秸秆进入饲料,造成牲畜误食,导致它们生病甚至死亡。

  煤矿区土壤重金属来源广,主要包括固体废弃物堆放,比如废矸石,会形成矸石山。特别是一些含硫较高的矸石山,直接暴露在空气中,不断进行氧化分解生成硫酸盐类物质,尤其当降雨侵入矸石堆后,在矸石堆形成的废水就会大量渗流出来,污染地表水。还有矿区煤烟型空气污染,煤粉尘等几个方面,重金属污染具有不可逆性,

  矿区重金属引起矿区及周边土壤污染, 主要是污水灌溉或污水排放所造成的, 特别在岩溶发育地区还会发生污水在农田中冒漏现象, 造成土壤和农作物中重金属浓度增高。土壤被污染后, 土壤中微生物会大量死亡, 土壤肥力下降, 加速了土壤的贫瘠化、盐渍化过程, 使矿区农业生态环境迅速下降。

  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治理;将城市区域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等区域划为禁养区,要求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等区域也划为限养区,实行禽畜养殖存栏总量控制。

  2、化肥减量;按照“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等理念,坚持化肥减量和增效并重,加快推进施肥方式等转变。推进新型环保肥料代替传统化肥,开展水溶性肥料、高效肥、缓释肥料新型肥料试验示范,重点推广生物肥、缓释肥、中微量元素肥料等新型肥料。大力推广土壤测土配方施肥、土壤调配、深施技术,推广基肥机施、种肥同播,引导农户改化肥表施,撒施为深施和叶面喷洒,逐步提升农户科学施肥水平。

  3、农药投入减量;积极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等田间调查和动态趋势分析,及时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防止盲目施药。充分发挥专业化服务组织在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控中的作用,加大统防统治服务力度,减少施药人工和用药成本。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使用新型高效植保器械,切实提高农药在作物上的附着率。强化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片建设,应用理化诱控技术、使用生物抑制剂等生物防控技术,稻田养鸭等生态调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通过举办培训会、宣传会等方式,加强对农药销售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对技术培训,逐步消除“乱配药、混配药和一包药”现象,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4、秸秆综合利用科学处理以及焚烧监管力度;积极推广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菌类基料化对综合利用科学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秸秆露天焚烧对监管力度。

  5、农膜、农药包装、化肥包装对回收;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尽量选择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农药包装、化肥包装废弃物收集存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推广加厚地膜和环保可降解地膜对使用,推进废弃农膜对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6、农产品耕作土地对环境监测与保护;扎实开展农用土壤污染详查,定期土壤采样检测,针对污染源土壤定期核查治理修复,进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修复试验和示范。

  7、矿区以及矿区周边生态修复;研究矿区面源污染的特征, 然后采用植物改良土壤技术系统地研究其对面源污染的控制效果和机理,

  早期,有一部分学者认为水污染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类型,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土壤、空气也受到很大影响。他们普遍认为,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 农业面源污染主要由农田化肥、畜禽养殖、农田固体废弃物以及农村生活四种污染类型。另一部分学者认为我国目前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业生产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 包括过度使用农药、农膜, 大量施用化肥以及畜禽养殖场排泄物随意排放形成的污染;另一类则是农村聚居点和小城镇的人居环境污染, 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等。目前生态工程技术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中应用较多, 也比较成型, 但在矿区面源污染的治理方面应用研究较少, 尤其是从污染特征、控制技术、控制机理和控制原则等方面系统地对矿区面源污染的研究几乎处于空白状态。[15]

  众多学者逐渐认识到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不仅局限于水体富营养化等问题, 还包括土壤板结、空气等方面的影响。与此同时,他们认为农业面源污染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 氮素和磷素等营养物质、农药及其他有机或无机污染物质, 通过农田的地表径流和农田渗漏形成的环境污染, 主要包括化肥污染、农药污染、畜禽粪便污染等。

  由于农户对此没有建立起足够的认识,在生产中仍然按照自己的经验施肥,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偏施化肥现象严重。目前耕地资源稀少,没有足够的耕地实施休耕制度,普遍存在多耕复种现象,王进等认为多年频繁地施入化肥,对土壤结构产生了严重的破坏,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农业生产中的病虫害发生程度也逐年加重,降低了农作物的产量及品质[1]

  美国环境学家M.O.Ribaudo等人依据养猪业资源管理调查数据, 得出美国家畜和家禽业中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表现在: (1) 施用粪肥的农场为数不多, 施用粪肥的土地不足, 很难达到作物营养需求。 (2) 大型农场应该增加更大面积的土地, 来更好利用动物粪便, 以满足氮素、磷素养分管理需要。 (3) 富余养分的农场, 若果以堆肥、能量生产或肥料生产的方式施入到邻近地区或用作其它目的, 那么富营养化就可以得到化解。[3]学者Nana Haebo和杨宇等人表示粪肥施放的基本原则为仅将粪肥施放到需要肥料的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中。而且, 粪肥施放的量不能多于农作物生长所需的量,[4]对粪肥的排放进行有效的保护环境的控制应专注于如何避免养殖场排放的粪肥对生态系统的营养平衡的损害或改变。[4]

  段玉杰认为农业面源污染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 农田中的泥沙、营养盐、农药及其他污染物, 在降水或灌溉过程中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壤中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渗漏进入水体而形成的地表和地下水环境污染。

  20世纪70年代末地膜覆盖技术由日本引入,20世纪80年代在全国迅速推广应用,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李金霞等人认为使用地膜的地块,随着覆膜年限的增长,残膜量越多,容易造成土壤水分、养分、空气运行障碍,导致作物减产[2]。严昌荣等人指出土壤中残膜不仅影响土壤、作物正常生长和发育, 导致农作物产量降低, 还有一系列其他副作用, 如残膜碎片可能与农作物秸秆和饲料混在一起, 牛羊等家畜误食后造成肠胃消化功能不良, 严重时会引起牲畜死亡。由于残膜不回收, 或者回收不彻底, 加上回收残膜的处理方法欠妥, 部分清理出的残膜弃于田边地头, 影响环境景观, 造成“视觉污染”。[3]

  在我国, 土地资源的开发已接近极限, 化肥和农药的应用成为提高土地生产力水平的重要途径, 再加上化肥、农药使用大量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 使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的国家之一。

  关于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因素,杜江等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进行了剖析,微观层面上,农业生产者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农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是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直接原因;宏观层面上,农业环境资源配置失衡以及政府失灵,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的根本原因。作者认为, 农业污染问题的解决还需从宏观入手, 政府和相关部门除继续完善农民收入保障体系外, 还需进一步完善市场制度并弥补政府环境管理的缺陷, 使得市场价格能够更加完整地反映资源与环境价值。[4]并且他们依据环境经济学理论并借鉴相关研究成果, 分析化肥、农药的使用及污染现状, 从宏微观层面探讨农业污染的经济成因, 这在已有的研究中并不多见。[4]冯孝杰等人认为,农业是国家整个社会经济的基础, 农村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主要着力点, 农民是巨大的内需消费市场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5]应该尽快遏制和改善环境污染势头, 为农村居民提供清洁的饮用水、干净的空气、整洁而宁静的生活空间。[5]作者从农业生产者的角度出发,指出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背离是产生农业面源污染的首要原因。韦宁卫则从政府角度分析,城乡二元分割导致财政对农村环境治理投入严重不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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