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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12-25 20:56   

  杏悦娱乐:首页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防疫优先、绿色发展”基本原则,按照“做强生猪、稳定家禽、发展牛羊、兼顾特种”发展思路,以“循环化、数字化、标准化”为引领,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全力推进畜牧业十大工程,不断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推进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

  肉蛋奶总产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到20xx年达到47万吨以上,到20xx年达到51万吨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保持85%以上和95%以上。围绕主导产业,建成一批区域公共品牌,打造猪、牛羊全产业链。全市畜牧业整体竞争力稳步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规划养殖区域,重点发展生猪、牛羊养殖。深入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加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依托区域特色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xx年,每县区打造1—2个产值达100亿元以上的畜牧业全产业链项目。

  涡阳县重点发展肉羊产业,统筹发展生猪、肉鸡产业。依托肉羊养殖龙头企业,以涡阳县双百万全产业链现代肉羊产业园区项目为抓手,建设双百万工厂化产业化肉羊养殖基地和双百万羊肉食品加工企业,配套冷链物流、有机肥生产、饲料加工、技术中心和智能化羊业云平台等。依托生猪、肉鸡养殖龙头企业养殖一体化项目,建设集科研、饲料加工、育种、繁育、饲养、屠宰为一体的产业链。

  蒙城县重点发展肉牛产业,统筹发展肉鸭、生猪产业。依据蒙城县畜牧业“十四五”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在部分重点乡镇集中建设标准化牛舍,采取“政策引导、公司运作、企业运营”的思路,以“公司+养殖企业+养殖大户”的方式,扩大肉牛养殖规模,结合肉牛屠宰和牛肉深加工优势,打造肉牛全产业链。依托肉鸭养殖龙头企业在县城规划区以外的乡镇发展肉鸭养殖,扩大肉鸭产业规模,引进或培育肉鸭深加工企业和羽绒产品生产企业。依托生猪养殖龙头企业生猪养殖一体化项目,建设集科研、饲料加工、育种、繁育、饲养、屠宰为一体的产业链。

  利辛县重点发展生猪产业,统筹发展肉牛、肉鸭产业。依托生猪养殖龙头企业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建设百万头工厂化产业化生猪养殖基地和食品加工企业,配套冷链物流、有机肥生产、饲料加工、技术中心等。依托区域性肉牛养殖优势,按照产业化集中布局、规范化科学饲养、资源化绿色发展思路,在部分重点乡镇打造“黄牛小镇”,探索形成区域特色养殖新模式。依托肉鸭养殖龙头企业在县城规划区以外的乡镇发展肉鸭养殖,扩大肉鸭产业规模,引进或培育肉鸭深加工企业。

  谯城区重点发展肉牛产业,统筹发展蛋鸡产业。依托国家级种公牛站,充分发挥种质资源优势,建设肉牛繁育场。坚持集中育种和适度规模育肥相结合的原则,统筹部分重点乡镇建设肉牛生产基地,形成资源优化利用、专业技术合作、分区分段发展的肉牛产业,培育高端肉牛品牌。依托蛋鸡养殖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采取“玉米种植+蛋鸡养殖+有机肥加工”的方式,形成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绿色发展模式。

  加大“双招双引”支持力度,引进或培育集团化饲料行业领军企业。引导大型畜牧养殖企业建设与其养殖规模相匹配的饲料生产企业。充分利用全市农作物秸秆和中药材资源优势,优化饲料配方,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深入推进粮改饲项目,增加青贮玉米种植,促进秸秆等非粮饲料资源高效利用。引导企业和相关组织开展秸秆、饲草专业化加工、流通、配送服务。到20xx年,每县区引进或培育1家年生产能力超过50万吨的集团化饲料企业。

  引进或培育一批规模养殖企业,完善畜禽标准化饲养管理规程,加快现代化养殖基地建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养殖场提升基础设施条件,积极培育养殖专业合作社、现代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对中小养殖户的`指导帮扶,不得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鼓励畜禽养殖龙头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中小养殖户紧密合作,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形成稳定的产业联合体。“十四五”期间,全市创建省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2家以上,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60家以上。

  稳步推进畜禽养殖液态粪污肥水还田模式应用,利用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按照“一场一策”发酵还田、制肥还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引导规模养殖企业与有机肥生产企业深度合作,有效利用畜禽养殖固态粪污,支持有机肥生产企业区域收纳、集中处理、制肥还田,提升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综合价值。到20xx年,每县区应用肥水还田技术的规模养殖场达到40家以上、有机肥生产企业达到5家以上。

  优化屠宰加工布局,持续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鼓励新建改建大型屠宰自营企业。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生猪屠宰企业分级管理。积极推进大型企业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建设。到20xx年,每县区建成一体化企业1个、创建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1个。

  加快建设现代化产品加工流通体系,鼓励屠宰企业建设冷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推动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体系,拓展销售网络。规范活畜禽跨区域调运管理,完善“点对点”调运制度。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现代物流、冷链物流和电子商务等项目建设。倡导畜禽产品安全健康消费,鼓励发展畜禽产品电商和开设消费体验店,逐步提高冷鲜肉品消费比重。到20xx年,每县区建成大型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企业1家。

  大力推进以绿色为主导的“三品一标”产品生产,培育畜禽优良品种,打造皖北黄牛、黄淮山羊、皖北黑猪、强英鸭、黑毛和牛等品牌;培育畜禽优质产品和畜禽绿色食品,打造一批公共品牌。支持企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积极争创国家地理标识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加强品牌培育宣传推介,提升全市优质畜禽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力争到20xx年,围绕猪肉、禽肉、禽蛋、牛羊肉等主要畜禽产品,每县区通过“双招双引”引进1家规模以上肉食品加工企业、培育在全国特别是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畜牧业品牌3个以上。

  鼓励养殖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培育、开发和利用等方面合作,提升现代种业水平。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和应用。加大黄淮山羊、皖北黑猪、皖北黄牛、黑毛和牛、亳州斗鸡等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力度,支持国家级种公牛站、核心育种场和省级保种场建设、运行和技术推广。到20xx年,每县区新建扩建省级以上现代化育种繁育基地1个。

  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落实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主体责任和各级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落实常态化防控关键措施,建立完善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重点区域及场点入场抽检、动物疫情信息报告、疫情报告奖惩等机制。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措施,组织实施畜禽指定运输通道,稳妥开展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尤其是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牛结节性皮肤病、布病、炭疽病等风险评估、应急演练工作,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做好人员培训、检验检测、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推进动物疫病净化,以种畜禽场为重点,优先净化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建设一批净化示范场。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和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建设,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扩大基层机构队伍,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储备,健全应急预备队。引导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通过自研、引进、合作等方式,加大疫苗研发、生产和销售力度,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xx年,每县区创建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1个以上,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3个以上,组建一支10人以上具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诊断和应急处置能力的专业技术队伍。

  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北斗等技术在畜牧业的应用,提高圈舍环境调控、精准饲喂、动物疫病监测、畜禽产品追溯等智能化水平。加快畜牧业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完善畜牧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实行生产经营信息直联直报,实现全产业链信息化闭环管理。加大支持力度,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场所等信息化建设。到20xx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和重点场所信息化覆盖率达100%。

  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市、县区、乡镇三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强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落实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加大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依法加强饲料中超剂量使用铜、锌等问题监管,实施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将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向社会公开。“十四五”期间,每县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各县、区政府要将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优先保障。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须补划。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禁养限养。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鼓励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简化畜禽养殖用地取得程序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种畜禽进出口等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时间,推进“一窗受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力度,统筹安排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双招双引”、良种繁育推广、标准化建设、设施装备升级、智慧化终端建设、秸秆饲料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建设和设备购置、机械化养殖设备购置、指定运输通道等。各县、区政府要结合畜牧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统筹支持畜牧业发展。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环节用水、用电优惠等扶持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活体畜禽纳入可抵押目录,延长畜禽养殖类项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积极推动订单、保单融资。落实畜禽政策性保险,开展生猪、肉鸡价格指数保险试点,鼓励各县、区政府探索开展其他畜禽养殖收益险、畜产品价格险,引导企业参与期货交易。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畜牧业产业投资基金和畜牧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

  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对本地区发展畜牧业生产、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负责,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菜篮子”和乡村振兴考核,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技术支撑等措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各县、区政府要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年度计划和目标量化指标,加强调度考核,以强有力措施促进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5号),推动我市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有必要出台《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肉蛋奶是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20xx年,全市畜牧业产值达133.7亿元,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26.9%。但同时,我市畜牧业也面临着环境资源约束突出、产业链条不够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风险始终存在、农牧结合还不够紧密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5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讨论会议,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合理吸纳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和骨干龙头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经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后,报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肉蛋奶总产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到20xx年达到47万吨以上,到20xx年达到51万吨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保持85%以上和95%以上。围绕主导产业,建成一批区域公共品牌,打造猪、牛羊全产业链。

  《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和附件五部分组成。

  明确了我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发展思路,提出了以“循环化、数字化、标准化”为引领,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全力推进畜牧业十大工程,不断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确定了全市肉蛋奶总产年均增长率,20xx年、20xx年肉蛋奶总产以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具体目标。

  涡阳县重点发展肉羊产业,统筹发展生猪、肉鸡产业;蒙城县重点发展肉牛产业,统筹发展肉鸭、生猪产业;利辛县重点发展生猪产业,统筹发展肉牛、肉鸭产业;谯城区重点发展肉牛产业,统筹发展蛋鸡产业。到20xx年,每县区打造1—2个产值达100亿元以上的畜牧业全产业链项目。

  “十四五”期间,全市创建省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2家以上,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60家以上。

  稳步推进畜禽养殖液态粪污肥水还田模式应用,有效利用畜禽养殖固态粪污,提升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综合价值。

  持续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大型企业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建设。五是实施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程。推动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化产品加工流通体系。六是实施畜牧业品牌建设工程。培育畜禽优良品种,培育畜禽优质产品和畜禽绿色食品,打造一批公共品牌。

  加大黄淮山羊、皖北黑猪、皖北黄牛、黑毛和牛、亳州斗鸡等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力度,提升现代种业水平。

  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场所等信息化建设,实现全产业链信息化闭环管理。四是实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强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提升市、县区、乡镇三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实施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落实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重点从强化要素保障、加大扶持力度压实工作责任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县区错位发展、一县区一特色,推动畜牧业产业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

  二是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制定实施畜牧业十大工程,延伸畜牧产业链条,夯实基础能力建设。

  三是紧扣农牧循环,提出组织实施畜禽养殖液态粪污肥水还田模式应用。四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亳州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县区年度目标考核表,提出把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菜篮子”和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围。

  《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后,一是与各县区及时沟通,深入解读文件精神,帮助县区把握文件内容,推动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落细。二是加强工作调度,根据县区年度目标适时开展调度,以强有力措施促进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肉蛋奶是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20xx年,全市畜产品总产达50万吨,畜牧业产值达118.67亿元,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xx%。但同时,畜牧业也面临着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还不够高、疫病防控体系还不够健全、畜禽产品精深加工还不够强、农牧结合还不够紧密等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3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5号),推动我市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市场供应,有必要出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xx〕31号和皖政办〔20xx〕5号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合理吸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后,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明确了我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发展思路,提出了发展模式和主要任务,确定了20xx年、20xx年畜产品总产、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具体目标。

  一是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速行动,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优化养殖区域布局,重点做好良种培育推广、饲料饲草供应,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经营,加强畜牧业设施装备建设和提升信息化水平。

  二是实施能力建设筑基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动物防疫体系。依法督促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补齐基层防疫机构体系和人员队伍等短板,加快实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着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三是实施屠宰管理升级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持续提升畜禽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引导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加快健全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四是实施绿色畜牧发展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循环发展体系。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牧统筹,促进粪肥还田,全面提升绿色养殖水平。

  重点从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结合我市畜牧业发展实际,全面落实落细国家、省部署,提出多项创新性举措,主要体现在四个“突出”上。

  坚持高标定位,提出的20xx年、20xx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任务目标均分别高于全国10个百分点、5个百分点。

  围绕全链条各环节,提出培育集团化领军企业,加快建设现代化养殖基地,积极稳妥开展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建设,建立完善畜牧业信息化管理平台。

  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提出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计划,建设一批“美丽牧场”,推广空气过滤、高度厌氧、封闭运行等工艺,实施品牌培育行动。

  充分用好支持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提出把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围,将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优先保障,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活体畜禽纳入可抵押目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上半年,金川区畜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及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以加快畜牧业科技进步为重点,以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全面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强化科技,着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全区的畜牧业保持了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下半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继续抓好畜牧业生产,切实落实好区上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年底畜禽总量达到83.5万头(匹、只)。

  二是加大项目建设和申报工作,全力抓好已下达项目的实施工作,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及早着手编制储备项目,勤汇报,多沟通,做好项目的争取工作。

  三是继续推进养殖小区(场)和养殖大户的建设,特别是抓好金川区现代畜牧循环产业园和金川区统筹城乡配套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的工作。

  四是继续抓好畜种改良工作,确保年底全区肉羊良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肉牛达到20畜牧业工作计划以上、生猪达到100%、奶牛达到100%。

  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动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20xx年,全省肉蛋奶总产量达317万吨,畜牧业产值达91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0.6%,全产业链产值1834亿元。但同时,畜牧业的质量效益仍然不高,支持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抵御风险的能力偏弱,畜禽产品稳产保供的基础仍不牢固。20xx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31号),就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作了全面部署。根据国办《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畜牧业发展目标、相关指标和重点任务等,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防疫体系、加工流通体系、绿色循环发展体系,进一步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消费需求,促进乡村振兴。

  提出未来5年和10年全省畜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到20xx年全省肉蛋奶产量达350万吨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到20xx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包括:优化畜牧业发展布局、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养殖、推动优质饲料资源开发、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快屠宰加工业提档升级、健全畜禽产品冷链配送体系、深化畜牧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等9条。

  包括:压紧压实责任、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加强财政支持、深化金融服务、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创新体制机制等6条。

  《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指标要求和措施针对性和可操行性强,且可量化、可考核,便于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照抓好落实。文件有以下四个创新点:

  一是在任务指标方面,《实施方案》中的.各项措施都结合福建实际作了细化量化,各项指标与“十四五”相关规划做了衔接,大部分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二是在用地用林保障方面,提出“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允许在Ⅲ、Ⅳ级保护的人工商品林地建设规模养殖设施,优先保障安排林地指标,对申请使用林地材料齐全的即到即办。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涉及的进场、出场道路可结合乡村道路、林区便道等统筹规划建设。生猪养殖设施农用地在备案时,企业经营者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地复垦协议,明确土地复垦责任,不再收取土地复垦费用。”

  三是在标准化规模养殖方面,允许“在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前提下,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

  四是在压实责任方面,提出“将肉蛋奶自给率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支持、防疫优先、绿色发展,优化畜牧业产业布局,强化科技和装备支撑,突出产业链条延伸和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立现代畜禽养殖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加工流通体系和绿色循环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生产高效、品种优良、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畜禽产品消费需求。全市猪肉自给率保持115%以上,禽肉禽蛋保持100%以上,奶源自给率保持稳定,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到20xx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和95%,到20xx年分别稳定在85%以上和95%以上。

  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的原则,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等要素,进一步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布局。有条件的地区统一规划养殖用地,建设高标准畜禽养殖场,加快推进禽蛋、肉类、奶业等优质供应基地建设,打造长三角优质畜产品供应基地。鼓励和引导在现代农业园区和规模种植基地内安排一定设施农用地,按照资源承载能力配套建设生态循环型养殖场,形成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特色鲜明、规模适度、优势突出、效益良好、供给充足的生产布局结构。(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压紧压实“菜篮子”县(市、区)长责任制,将生猪稳产保供水平列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对保供任务完成较好的地方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发展大型集约化养殖的`同时,积极推广“公司+家庭农场”等新型合作经营,带动中小规模猪场提档升级。积极构建生猪运输车辆洗消网络建设,切实加强种猪场和大型规模养殖场的生物安全防护,保护好生猪基础产能。鼓励和支持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加工、销售等企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建立生猪产能逆周期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加快推进育种场和扩繁场标准化建设,扶持大型种公猪站建设,提高种畜禽繁殖效率和良种利用、供应能力。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和备份场建设,加快生物保种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推进瘦肉型猪本土化选育,加快牛羊专门化品种选育,逐步提高核心种源自给率,做大做强地方黑猪、苏北草鸡等特色品牌。(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与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紧密合作,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形成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稳定的产业联合体。支持龙头企业扩大“公司+家庭牧场”“公司+产业基地+农户”等新型合作经营,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提档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鼓励支持中小规模养殖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改进生产工艺、完善设施,向适度规模、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方向发展。(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全面推广饲料精准配方技术和精细加工工艺,推动饲料加工装备升级。落实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推动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普及推广自动饲喂、自动清粪、自动环控、视频监控等设施,提高畜禽养殖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培育遴选推介一批全程机械化养殖场和示范基地,推广建设一批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养殖场,提高精准管理、动物疫病监测、畜禽产品追溯等智能化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督促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贮藏、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从业者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建立健全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制度,对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厂(场)配备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依法落实疫病自检、报告等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法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推行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建立口岸疫情防控与地方疫病防控的交流机制,及时通报动物疫病检测监测情况。大力实施兽医领域补短板行动,强化兽医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提升疫情预警预报能力。健全动物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动物疫病信息管理。开展动物检疫规范提升行动,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落实调入生猪落地报告制度。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开展养殖场无疫小区和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加强布鲁氏菌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城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继续优化屠宰产能布局,坚持屠宰产能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布局原则,引导本地生猪就地屠宰,减少活畜禽长距离运输。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生猪屠宰企业分级管理。鼓励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提高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管理,规范活畜禽跨区域调运管理,完善“点对点”调运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冷却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推动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体系,拓展销售网络,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推进牛羊禽集中屠宰,落实牛羊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适度进口优质安全的肉类产品、乳制品等畜禽产品,补充和调剂市场供应。(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清洁养殖工艺,普及均衡营养、节水减排、臭气减控等绿色养殖技术。组织实施动物源性细菌耐药性监测、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强化畜产品和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预警监测。在重点养殖场周边逐步建立和完善抗生素长期监测体系,切实减轻畜禽养殖抗生素的环境危害。深入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建设一批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进一步推进规模养殖场提升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装备水平,指导非规模养殖场户按需配套堆粪场、粪污储存池等设施并继续将其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同步推进。促进农牧循环发展,因地因场施策,推进畜禽粪污肥料化、基质化、能源化等多元化利用,完善种养主体有效对接机制。规范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推进科学精准施肥,提高养分还田利用率。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引导在养殖较为集中的区域建设适度规模的集中处理中心,推进建立受益者付费、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的运行机制。严格依法监管畜禽粪污处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合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统筹推进病死猪与牛羊禽等养殖、屠宰环节集中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无害化处理体系防疫、环保等设施升级改造。完善畜禽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强化保险理赔和无害化处理信息资源共享。(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盐城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统筹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需求,将畜禽养殖、生物安全、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屠宰加工等事关畜牧业健康安全发展的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科学布局。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简化畜禽养殖用地取得程序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推进“一窗受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附属(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为支持生猪稳产保供,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不受15亩上限规定。经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存栏5000头以上、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稳产保供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超过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总规模的20%,原则上不超过50亩,并同步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内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允许在Ⅲ级、Ⅳ级保护林地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并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养殖项目结束后,恢复林地现状。鼓励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现有渠道,加强对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创新、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生态健康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升级改造的支持。统筹好各级财政资金,足额安排无害化处理补助,将牛羊家禽等其他畜种纳入补助范围。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支持具备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活畜禽抵押贷款试点。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畜禽养殖收益险、畜产品价格险,逐步实现全覆盖。(市财政局、盐城银保监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市、县动物卫生相关监督机构和队伍,突出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兽医专业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配备,确保动物防疫有相应的工作机构、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生猪养殖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保障合理劳务报酬。落实基层兽医和动物疫病防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工作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津贴。(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1+N”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鼓励畜禽养殖和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科技服务企业、科研院所等为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良种繁育、饲料营养、免疫预防、疫病检测诊断治疗、机械化生产、产品储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实用科技和营销、金融服务。积极推进将强制免疫、辅助检疫、检验检测等兽医公益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化组织负责,构建政府主导的公益性畜牧兽医服务和市场主导的经营性畜牧兽医服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省市指导精神,认真履职从思想上也严格要求,学党章遵守八项规定,约束自己的言行团结同志钻研业务,在各科室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以下工作。

  今年按照省市主管部门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完成了泊头市养殖业的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以及禁养区内养殖场的治理工作。同时9月份完成了省环保督查组在泊头市对养殖业环境污染督查工作

  泊头市沃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泊头市周氏养殖专业合作社青年鸡培育场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

  泊头市沃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泊头市周氏养殖专业合作社是我市专业培育青年鸡的企业,青年鸡销往全国各地,年销售青年鸡400万只以上,为把青年鸡产业做大做强,与时俱进培育出质量更好的青年鸡,xxx年两个企业提档升级分别投资1000万元进行鸡场改建、扩建,截止到目前项目完成并投产。

  今年我们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安全工作提到了重要日程,按照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安全指南每个月到企业检查一次,按照要求制度上墙,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同时带领企业负责人参加沧州市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安全培训班;通过今年狠抓生产安全使我市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无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xxx年继续实行养殖场防疫告知、免疫后报告、防疫程序备案制度,使养殖场防疫工作更加严密。时间两个多月,集中时间、物力、精兵强将对两个奶牛场进行自检自测奶牛1600多头,两病净化达到预期目标,为奶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一道安全屏障。始终坚持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进行考核,制定考核办法细则,考核后给每个乡镇防疫小分队打分,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参考。按时间保质保量进行了集中强制免疫,全年实现了两个确保,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

  为了促进我县畜牧业的发展,加快畜牧业养殖方式的转变,保护广大养殖户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养殖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特制定扶持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以畜牧科技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心,加快畜禽品种改良,大力推进规模养殖和养殖小区建设。按照县政府有关发展规模养殖的指示精神,抓好养殖试点、示范工作,对于上规模的养殖大户,县财政给予贴息政策,每年安排100万财政专款鼓励发展规模养殖。通过扶持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和规模户的发展,辐射带动全县畜牧业的发展。

  为了促进畜牧业规模养殖的发展,县政府对存栏能繁母猪100头以上的种猪场或扩繁场提供2万元贴息;对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猪场提供1万元贴息;对一次性购进20头以上良种二元母猪的猪场,提供0.5万贴息;对年出栏肉禽5万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每户提供1万元贴息;饲养蛋禽1万只以上,种禽5千只以上,年孵化苗禽100万只以上的规模养禽户,每户提供0.5万元贴息;对养牛50头以上的,每户提供0.3万元贴息;对养羊500只以上的,每户提供0.2万元的贴息。

  为了积极配合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现代畜牧业的发展,按照《安徽省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管理规范(暂行)》的规定,积极做好我县畜牧规模养殖小区建设。从场址的选择、规划布局,到品种引进、饲养管理、畜牧业投入品的使用、疫病防治、小区管理和废弃物处理与污染防治等方面,严格按《规范》,确保我县养殖小区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益。

  县政府对淘汰劣质种猪,引进纯种长白、大约克、杜洛克和斯格等种公猪的经营户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或提供一定的贴息贷款。争取用一年的时间,把我县境内所有劣质种公猪全部淘汰掉,良种覆盖率达100%。

  县农牧部门对养殖小区和规模户进一步加大技术扶持力度,每个小区或规模养殖户确定一名专用技术人员,为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户提供全程技术服务。每年举办3—5期畜牧养殖专题技术培训班,向养殖户传授畜牧实用技术和新技术,努力提高畜牧科技含量,提高养殖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新建和扩建的规模养殖户要编写详细的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场址的选择,自然环境条件,建设和养殖规模、建设时间、资金来源、还贷计划、效益分析等,报领导小组审批。经考察合格的,按《方案》有关标准,向养殖户提供贴息计划。

  我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辖区内的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户,协调农行、信用社贷款支持,增强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户发展后劲,确保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07]15号)和省畜牧食品局《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省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实 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畜食函[2008]47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畜禽生产动态监测和分析预警,适时调控生产,科学指导经营,促进生猪等畜禽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增强监测的时效性,提高监测效率,扩大监测范围,逐步完善全市畜牧业生产和市场供应动态监测及分析预警体系。在强化畜牧生产季报、生产及专业年报监测的基础上,对生猪生产实施重点监测;充实和完善畜产品及饲料价格监测点;执行农业部“百场(厂)千村万户”监测计划,对畜禽生产样本村和样本户开展定点动态监测,确保及时掌握全市畜牧业生产发展变化情况。

  采取“全面监测+重点监测+固定监测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从区(市)县、村、农户等不同层次开展监测。在监测周期上兼顾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周度、日度等不同时段,最大限度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切实强化《畜牧业生产和畜牧兽医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系统完整的反映全市畜牧业生产的动态变化。

  畜牧业生产季报、生产及专业年报数据实施全面统计,由各地畜牧部门逐级审核、汇总、上报。

  季报报送时限:各区(市)县于季末当月15号前将本地汇总数据上报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农经站),并于下个季度第一个月7日前将本地数据填报至农业部统计软件,由市农经站审核汇总后报省畜牧食品局。

  年报报送时限:各区(市)县于次年1月5日前上报本年生产及专业报表的汇总数据,由市农经站审核汇总后报省畜牧食品局。

  定点调查县畜产品及饲料价格统计人员每个工作日上午到指定集贸市场采集相应畜产品价格信息,于当日12点前通过省畜牧统计软件实行网络报送。如果由于网络原因无法报送,通过传真()、电话()等形式(以下同)报送至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在全市生猪、鸡蛋、肉鸡生产重点监测区(市)县选取行60个政村作为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村级信息测报员每月25日开始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区(市)县级主管 部门审核录入,区(市)县级畜牧主管部门于当月末一日前(如果最末一日为节假日,则顺延一天)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在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中,选取180户农户作为畜禽生产与效益监测农户。村级信息测报员每月25日开始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录入,区(市)县级畜牧主管部门于当月末一日前(如果最末一日为节假日,则顺延一天)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在全市生猪、肉鸡生产重点监测区(市)县中,选取55个行政村作为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村级信息测报员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分别开始采集监测数据 并交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录入,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分别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如为节假日,则顺延一天)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畜禽产品价格监测县选择本地交易量较大或交易集中的1个农贸市场作为畜禽产品价格信息采集点。

  1、生猪生产固定监测县的选取:农业部根据等距抽样原则选取我市5个生猪生产区(市)县和非主产县作为固定监测区(市)县。

  2、生猪生产固定监测村的选取。对我市5个生猪生产监测区(市)县所有行政村2006年末生猪出栏量进行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每个区(市)县选取10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5个区(市)县共选取50个定点监测村。

  3、生猪生产固定监测户的选取。根据全市生猪养殖规模情况,确定生猪出栏量500头以上、500-50头、50头以下三个规模档次,每个定点监测村按不同 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个养殖户(场),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50个监测点共150户。如在该监测村内无某一档次的规模户,可根据该村情况选取大、中、小规 模的监测户。

  1、蛋鸡生产固定监测区县的选取:农业部根据等距抽样原则选取市作为固定监测县。

  2、蛋鸡生产固定监测村。对市所有行政村2006年禽蛋产量进行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选取5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

  3、蛋鸡生产固定监测户。根据全市蛋鸡养殖规模情况,确定蛋鸡存栏量5000只以上、5000-3000只、3000只以下三个规模档次,每个固定监测村 按不同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个养殖户(场),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市共15户。如在该监测村内无某一档次的规模户,可根据该村情况选取大、中、小规模的监 测户。

  1、肉鸡生产固定监测县的选取:农业部根据等距抽样原则选取大邑县作为固定监测县。

  2、肉鸡生产固定监测村。对大邑县所有行政村2006年平均禽肉产量进行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选取5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

  3、肉鸡生产固定监测户。根据全市肉鸡养殖规模情况,确定肉鸡出栏量6000只以上、6000-3000只、3000只以下三个规模档次,每个固定监测村 按不同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个养殖户(场),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市共15户。如在该监测村内无某一档次的规模户,可根据该村情况选取大、中、小规模的监 测户。

  为了保障监测点的代表性,拟实行监测点轮换制度。畜禽生产监测县和畜禽产品价格监测点每5年轮换一次,轮换比例为10%。从2010年起,生产监测县内按 每年20%的比例轮换村级监测点,其中生猪生产监测县每年轮换2个村,蛋鸡、肉鸡监测县每年轮换1个村。轮换过后将新的行政村名单报市农经站和省畜牧食品 局计划财务处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准确把握生产形式变化,建立固定监测点数据核查制度。市农业委员会每年将对全市10%的监测点进行实地核查,各区(市)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测数据的管理,每季度至少要开展1次自查工作

  ,保证年内对本区(市)县所有的监测点全部开展实地核查。在市级主管部门核查工作基础上,农业部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对5%-10%的监测点进行实地抽查。数据核查结果将作为监测点淘汰轮换的重要依据,并与第二年的监测经费及有关项目安排挂钩。

  各区(市)县要建立生产形式分析制度,根据监测数据,分别对畜牧业生产形势跟踪分析,形成季度和年度生产形势分析报告,与年报一并报市农经站,作为季报和年终考核评比依据。

  市农委作为全市畜牧生产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全市畜禽统计监测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组织统计人员培训;组织数据核查和形式会商;组织临时性和基础性的调查研究。

  市农经站将作为畜牧统计部门,负责全面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固定监测点监测工作的组织和事实,包括组织区(市)县以下统计人员和村级信息测报员的培训,组织和督促村级信息测报员的调查工作,监测数据的汇总上报,配合做好数据核查,开展形势分析和会商,及时报告畜牧业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前一个时期,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出现的雨雪冰冻灾害,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深,对畜牧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截至2月14日,全国因灾死亡畜禽共计7455.2万头(只),其中生猪444.7万头、牛43.5万头、羊死亡168.3万头、家禽死亡6738.5万只,损失饲料饲草301.7万吨,倒塌损坏畜禽圈舍1951.7万平方米。同时,全国共有2028个种畜禽场受灾,其中种猪场1200个,种禽场665个,种羊场106个,种牛场43个,共死亡种畜禽907万头(只)。此次灾害造成畜牧业直接经济损失共计98.6亿元。

  从灾害影响看,家禽死亡数量多,约占南方地区黄羽肉鸡月出栏量的12%,仔猪死亡约占全国仔猪月供应量的7%,这将对未来一段时间的活禽和猪肉供应产生影响。由于受灾地区灾情严重,恢复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不怕困难,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细致谋划,周密安排,扎实做好灾后恢复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畜牧业生产的平稳发展和畜产品市场的有效供给。

  总体目标是:做好灾区畜牧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畜牧业损失降到最低,加大商品畜禽圈舍和畜禽原良种场重建修复支持力度,力争8月全面恢复商品畜禽生产能力,12月前全面恢复种猪种禽生产能力,努力实现大灾后生猪、家禽等生产的稳定发展。

  (一)重建灾区种畜禽场。支持因灾损失严重的畜禽原良种场建设,尽快恢复良种供应能力。加强灾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建设,有效保护珍稀地方遗传资源。

  (二)加固修缮灾区畜禽圈舍。制定灾后畜禽圈舍修建方案,重点扶持灾区畜禽圈舍修复重建,为畜禽正常生长创造必要的饲养条件。

  尽量采用水泥结构栏舍,适当增加屋顶人字架的密度和强度,少采用平顶或圆顶,减少冰雪的积压;采用纵向通风技术,猪舍进出风口可自动或人工调节,防止猪舍透风;做好猪舍保温尤其产房、保育舍的保温设计,既可利用红外线保温灯、保温板等给仔猪取暖,也可以在猪舍内烧木材、木炭等增加室内温度。对于敞开式农户猪舍,可用编织布或者缝合的编织袋作为挡风布帘,遮挡风向位置,尽量减少透风、防止贼风,也可在猪床上加铺15~20厘米厚的软干草、软秸秆,以保暖、吸湿、除潮。及时清理猪粪,保持猪舍清洁、干燥、舒适。

  抓好种猪的春季配种繁育。增加对母猪发情检查的频率,准确掌握发情、配种时间;有条件的猪场要及时应用超声波妊娠诊断仪进行妊娠检查,准确鉴别未受孕母猪;重视后备母猪的选留,适当提高选留比例,及时补充青年母猪;加大推广人工授精力度,提高优良种公猪的使用范围。

  提高饲料能量水平,保证猪维持生长的能量需要。在保持蛋白质水平不减的情况下,增加能量饲料10%~30%,一般采用玉米、稻谷等含能量较高的原料,必要时添加2%~3%的动植物油;在饲料中添加具有抗应激、抗氧化能力的维生素、氨基酸等饲料添加剂,通过营养调控,提高猪的抗病力和抗逆性;增加一些当地农副产品的应用,缓解饲料原料供应短缺的矛盾。饲喂要定时、定量、定温、定质。

  执行严格的生物安全制度,外来人员进入猪场要消毒、换鞋、更衣等,离开后要立即进行全面消毒,严禁外来人员自由进出猪场;适当添加具有预防呼吸道疾病作用的药物添加剂,控制猪呼吸道疾病发生;加强猪群健康水平监测,做好猪群生长状况、血清学抗体水平、猪蓝耳病等病毒的检测,及时补免;出现异常的生猪要立即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隔离、治疗,甚至扑杀处理,防止疫情扩散;合理调整免疫程序,防止因免疫过度引起免疫系统紊乱、无法产生抗体现象的出现;做好猪群保健工作,重点是母猪产前一周和仔猪断奶前后一周的护理。

  对因灾损毁的鸡舍及时加固抢修,排查检修电路,防止电线损坏,挖好并加固鸡舍周围的排水沟,新建鸡舍要选择南向平坦或稍有坡地的地方,远离交通要道及居民区。

  根据当地生产条件和市场需求,从证照齐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和售后服务较好的种鸡场,引进优质黄羽肉鸡和快大型白羽肉鸡品种,及时补栏,恢复种禽生产能力。

  种鸡和未到上市日龄的肉鸡要提高其日粮能量浓度并增加喂料量,如可增加玉米10%-20%用量,玉米紧缺地区可暂用稻谷等替代。对已到上市日龄肉鸡但交通仍不畅的地区则适当调低日粮营养浓度,以满足基础代谢为主要目的,尽量降低损失。

  适时免疫接种,密切监测抗体水平和鸡群动态,有效预防传染性支气管炎、禽流感、新城疫、喉气管炎等冬春季常发病的发生。及时淘汰处理受冻和伤残鸡。死鸡可采用洒生石灰深坑填埋或焚烧等方式及时处理,防止疾病传播。

  加强保温措施,尤其是局部保温。雏鸡要增加保温灯或煤炉数量。天冷尽量减少育成鸡室外运动量,种鸡饲养可适当增加饲养密度。增加垫料厚度,保持干燥,冬春季全期使用,一周更换一次。注意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饮用温水,避免饮用冻水。饮水或饲料中补充多维、电解质等保健、抗应激药物,增强鸡抵抗力。

  对因雪灾严重损坏的畜舍,要抓紧修复。要特别注意畜舍顶棚的坚固性,防止再遇大雪压塌顶棚而造成牲畜死伤;畜舍要注意寒冷季节的保暖,可设置易拆卸的挡风保暖材料,如草帘、塑料布帘或帆布帘。为了预防即将到来的夏季高温,修建畜舍要注意采用隔热材料。

  春暖乍寒,要特别注意给牛羊增加精饲料喂量,多喂含能量较高的.玉米、麦(麸)等谷物饲料,饲喂优质的青贮饲料,使牛羊的膘情和体质尽快得到恢复,防止妊娠母畜流产。

  冬春是牛羊产犊、产羔的主要季节,要特别注意母畜和幼畜的防寒保暖。畜舍内要多铺洁净的垫草,并保持干燥卫生。初产的母畜要喂温热水加精料;对于幼畜,要避免饲喂冰冻的、或带雪的叶菜、牧草和其他饲料。天气晴朗的中午前后,应让幼牛到舍外运动、晒太阳。

  因雪灾延误配种的牛羊,要抓紧补配。要将良种补贴奶牛的冻精落实到位,及时配种;对黄牛、山羊,也要抓住春季有利时机,尽快落实配种任务,以便在夏季来临前完成全群配种计划。对有繁殖障碍的,要尽快治疗。

  规模牛羊场要尽快落实青贮玉米或其他饲料作物的种植计划,保证牛羊持续生产的需要。

  积极为灾区调配畜禽种苗,重点供应边远山区。要保证灾区所需疫苗、饲料等物资供应,确保灾后恢复生产需要。鼓励灾区孵化企业增加禽苗孵化量,抓好母畜春季配种产仔工作,提高雏禽和仔畜供应能力。

  针对不同畜禽饲养品种、不同饲养模式,确定重点推广技术,进行分类指导。加强培训,鼓励和支持规模养殖场发展健康养殖,引导散养农户加强科学饲养管理。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一线,送科技下乡,帮助受灾养殖户解决恢复生产面临的实际困难。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掌握灾后重建工作进展,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加强与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的配合,积极争取和落实恢复畜牧业生产资金,促进灾区畜牧业生产尽快恢复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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