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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运-天运注册-「CCC认证」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12-01 20:15   

  天运-天运注册-「CCC认证」征求了一个月意见后,正式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终于在5月29日发布,包括了现有的33种畜禽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共计897个。

  大家比较关心的果子狸、竹鼠、花毛豚、狗、蛙等动物能否能养殖已经明确:没有列入畜禽目录,不再作为畜禽来进行养殖。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作为一个正面清单,列入的畜禽就会按照《畜牧法》管理,没有列入的并不等于禁养,它们只能按照自己对应的目录来进行规范。

  一、为什么果子狸、竹鼠、花毛豚等长期养殖的野生动物不能列入目录?原因是遵循的原则不同

  这里涉及到的就是目录中的畜禽和野生动物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边界和科学边界,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这次目录的发布,可以说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的酝酿和论证,征求了专家学者、高校等意见,也广泛的征求了社会上的意见建议。

  三是进入目录的畜禽,都是拥有一定的种群规模,遗传性能稳定,能够不再依赖于野生动物种群就可以独立繁衍的畜禽。

  四是进入目录的畜禽,一般都是拥有成熟的品种,良好的生产性能和经济性能的畜禽。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也看到过很多养殖户在讲需要把果子狸、竹鼠等野生动物列入目录中,但实际上这些动物都不符合以上原则,并且存在公共卫生风险,最终未能列入目录,也能理解。

  属于野生动物类的,其实已经非常明确了,就是不能作为食用物种来养殖,但是其中既符合之前说的四个原则,但是仍然没有列入目录的有两大类。一类是狗,另一类是蛙。

  狗虽然是有悠久的历史和长时间的驯化,符合列入家禽目录的原则,但是狗的用途更加的多样化,特别是其宠物的功能,与人类关系比较密切,借鉴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家禽目录和国际惯例,狗就没有被列入畜禽目录。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狗虽然没有被列入目录,不按照《畜牧法》进行管理,但是狗也不属于野生动物,不属于禁养的范围,因此对于狗的管理,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养殖,但这需要地方上出台相关的制度和规范,并且要加强动物免疫才行。

  蛙类,属于两栖类动物,不属于家禽目录,所以不适合列入家禽目录中,不过同时期已经说明蛙类属于农业部门管辖范围,按照水产来进行管理。

  最近农业农村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明确蛙按照水产来进行管理,并且对于目前已经有较大规模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等,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可以养殖。至于其他蛙类,目前还是不能养殖,属于禁养范畴,待最新的目录出来之后,才可以确认是否可以养殖。

  三、目前还在养殖野生动物的人怎么办?主要有放归自然、转非食用途径、建种质资源库和无害化处理,转产已是必然。

  这次没有进入目录的畜禽有长期有人饲养的物种比较多,比如蛇类、蛙类、龟鳖类、雁鸭类、竹鼠、豪猪、果子狸、狍子、野兔、猪獾、刺猬等等。

  国家林草局发布了《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配套出台了《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明确了各种动物的处置方式,主要包含4个方面的内容。

  对于适合放归自然的动物,由当地林草部门进行实施,如果当地分布和存栏已经比较大的地区,就由省级林草部门协调跨区域分期分批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放归自然的时候,不是所有的野生动物都能够放,杂交物种是禁止个体放归自然的。外来野生动物,也是禁止放归自然的。

  对于拥有药用、观赏、标本制作和科研用途的在养野生动物,地方上会协调相关的行业和机构,帮助消化存量。存量消化完成后,不再进行养殖,要转产其他行业。

  对于比较优良的物种,可以移交给具备条件的收容所,用来满足种质资源的保护。

  不管是哪一种方式处理,养殖户都能获得相关的补偿,补偿标准没统一,完成存量处置之后,转产转业就成了必然。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实施,对目前在养养殖户而言,肯定有一些影响,会产生一些阵痛。但是从我们国家整个畜牧业发展,畜产品的安全,保障国人的健康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对今后如何开展畜牧业养殖,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同时必须要认识到,这些所谓的特种养殖,在整个国民生活消费中占到的比例很小,不会影响到整个畜牧业大局。现有的家禽已经能够很好地满足日常需要和需求,不养也没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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