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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10-26 14:42   

  首页丨天运注册丨首页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生猪良种补贴、牛羊产业建设、蜂业质量提升行动等项目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1〕26号),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生猪良种补贴项目692万元(其中112万元实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2000万元、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400万元。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为加快生猪品种改良,在生猪大县,对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每头能繁母猪每年补贴40元,共计补贴能繁母猪14.5万头。补贴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享受补贴的规模猪场必须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赋码,并按月完成数据监测直报;能繁母猪必须佩戴畜禽标识。

  补贴品种以大白、长白、杜洛克为主,兼顾培育品种和地方优良品种。补贴精液须来源于省内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区域性种公猪站或种猪场。

  中央资金580万元。其中,南昌市74万元、九江市16万元、新余市22万元、鹰潭市26万元、赣州市100万元、宜春市180万元、上饶市28万元、吉安市100万元、抚州市34万元。

  1.制定方案。各设区市要制定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施区域、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审核程序、资金拨付等内容。

  2.组织申报。各地要广泛宣传,组织符合补贴政策的养殖场(户)积极申报,填写《2021年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申报单位分自主采购和自采自用两种情况,具体要求由市级制定。

  3.严格审核。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结束后,对拟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在当地农业农村信息网上或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市级核定。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辖区内生猪良种补贴对象及补助资金予以核定确认,并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场到户,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此次中央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资金2000万元,全部统筹用于牛羊产业建设项目,支持方向与项目实施等要求,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生猪贷款贴息及牛羊产业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执行。各地要加强与省农技推广中心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应用处、牛羊产业体系对接,于6月2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评审,6月30日将批复文件、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对于中央及省级均安排了资金的项目县,制定实施方案要分别明确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的使用方向,并分别开展绩效自评。渝水区、高安市等肉羊基础较好的项目县,可适当兼顾肉羊产业发展。

  中央资金2000万元。肉牛整县推进项目县莲花县、渝水区、高安市等3个县(市、区)各安排资金300万元,丰城市安排600万元;肉羊整县推进项目县修水县安排资金100万元,上栗县安排400万元。

  以种蜂更新引进、现代化养蜂基地建设、区域品牌培育和技术示范推广等为重点,提高蜜蜂良种化、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养殖水平,打造产加销一体、一二三产融合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创建优质蜂产品品牌,健全蜂产品追溯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高效优质蜂产业发展示范区。

  中央资金400万元。安排婺源县170万元、铜鼓县100万元、井冈山市130万元。

  1.完善实施方案。设区市加强与省养蜂研究所衔接,指导项目县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并落实“一场一策”要求,细化单个建设主体建设方案。

  2.批复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评审,6月30日将批复文件、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3.组织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设区市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促指导,成立对接指导组,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困难问题。项目县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部门配合,抓好项目实施。省养蜂研究所要加强对项目县全程技术指导服务,指导项目县推广运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加强种蜂的更新引进、蜜蜂遗传改良工作,健全蜂产品追溯和质量安全体系,提高蜂产品质量,并组织绩效评价。

  4.严格竣工验收。2022年5月底前完工,项目实施县在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后,向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由设区市组织专家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5.加快资金拨付。2022年6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到场到户。资金可采取阶段性拨付方式,避免资金沉积。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要把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牛羊产业建设项目和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作为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项目任务按时优质完成。

  二要抓好实施。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与畜牧业“十四五”等规划紧密结合,创新发展思路与工作举措,严格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进生猪、牛羊、蜂产业高质量发展。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做好对接,将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相关县,加快资金阶段性验收拨付到位。

  三要严格考核。各地要加强项目监管评价,严格对照项目任务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将坚持奖优罚劣原则,对于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区),下一年度项目优先安排、资金适当倾斜;对于年度内未完成绩效任务的,收回资金,并调减或取消下一年度项目。

  四要做好项目储备。“十四五”期间,将继续支持牛羊产业建设、蜂产业质量提升等项目建设。各设区市要做好相关项目储备工作,组织做好肉牛、肉羊整县推进和蜂产业质量提升项目的实施县申报工作。同时,组织专家评审,建立市本级非大县牛羊养殖场项目储备库。

  请各设区市于6月30日前将牛羊产业建设、蜂业质量提升行动的批复文件、实施方案,8月31日前将牛羊产业建设项目、蜂业质量提升行动相关申报材料,12月25日前将各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自评报告、典型经验案例等(含附件3、5),统一报送至联系单位。

  备注:项目县填写安排了牛羊整县推进和非大县规模场项目的县,全县牛羊生产情况。

  1.计划建设和实际完成情况按建设内容设定的单位相应填写,总投资、省级补助、市县补助、企业自筹、实际完成投资按万元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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